李想在一旁聽得直搖頭。
這段對話,他這兩天已經聽了不知道多少遍,幾乎可以倒背如流了。
這個案子,他看過了,并不復雜。
死者是江都縣下屬的一個小地主,家里有一千多畝地,在江都縣也有幾家店鋪,算得上是個有錢人。
不過,這位小地主的妻子剛死不久,他的獨生女也病得不輕。
她的女婿就是張慕。
這一天,小地主死于家中。
無論在哪個時代,受益最多的人,一般就是兇手了。
顧剛能在江都縣這個上縣的縣令,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燈。
他讓縣衙中的地痞流氓們,經過一番調查,終于找到了張慕的蹤跡。
小地主的妻子去世了,而獨生女得知噩耗,也就一病不起!
如此一來,他的家產自然就落在了張慕頭上。
張慕自然是最有動機的人。
然而,在這個講究口供的時代,張慕卻是有著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天,他到林春浩那里去喝悶酒,一直喝到亥時三刻。
本來,只要嚴刑逼供,張慕十有八九會招供,顧剛也能把案子破了,甚至還能從小地主那里撈點好處,名利雙收。
不巧的是,李想這個監查使也在揚州。
既然來了也就算了,該擔心的是揚州刺史才對,誰知道這位燕王卻跑到江都縣來了。
這種情況下,顧剛是絕對不敢用刑的。
難道讓燕王看著自己刑訊逼供?
這就有些尷尬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