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步的時候,子彈就被盔甲擋住了。
一百步的時候,居然連一絲劃痕都沒有。
看來,這一代的火槍,有效射程最多也就是五十步左右。
李想對這個結果并不是很滿意。
七十步,那就是一百多米的距離。
五十步,差不多七十米。
軍隊里的弓兵同樣可以做到這一點,并且射擊速度更快,精度也更高。
這把火槍,在五十步開外,就失去了準頭,他開了幾槍,才能射中目標。
可是,站在旁邊的軍械官,卻是被嚇了一跳。
這玩意太恐怖了!
七十米之內能打穿盔甲,這意味著什么?
若是一支軍隊能人手一把,哪怕是兩倍于自己的敵人,也能立于不敗之地。
李想沒有理會軍械官的震驚,而是將火槍遞了過去,說道:“我想對它進行一些改良,你知道怎么做嗎?”
軍械官如獲至寶的接過火槍,仔細的檢查了一遍,這才回答道:
“不知將軍想要怎么改?”
說完,李想拿起紙筆,畫下一張圖紙。
“就這么改吧!”
軍械官掃了一眼,說:“這個并不難,可以試試。”
李想想了想,說道:“如果我們把它放大,大概這么大。”
他用手比劃著:“你能做這個嗎?”
李想所說的,正是大炮。
火銃的威力讓他很失望,所以他想先弄出大炮來。
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二十門,就足以讓敵人聞風喪膽。
至于火槍,還需要時間研究。
那軍官猶豫了一下,搖頭道:“我做不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