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磚刀(一)
李衛國死的時候,枕邊放著兩樣東西:一本翻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學習讀本》,一把抹了水泥的磚刀。
縣教育局副局長張建軍握著那本憲法,指甲掐進了封面里的國徽圖案。他是來送民辦教師轉正四十周年紀念章的,卻撞上了老同學的葬禮。
“文革后第一批師范生啊。”張建軍對遺體鞠躬時,皮鞋在坑洼的泥地上打了滑,“老李要是能管住脾氣,這副局長本該是他的。”
1982年的春天帶著憲法修正案的新墨香。李衛國在村小教室門口貼完“學習憲法精神”的標語,轉身就用磚刀劈碎了王會計送來的民辦教師轉正表格。
“憑什么要查三代?”他吼聲震得糊窗的化肥袋簌簌響,“憲法第三十四條明明白白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王會計縮著脖子:“可教育局文件說...”
“文件大還是憲法大?”李衛國把磚刀剁進講臺,粉筆灰驚惶四散。孩子們從門縫里看見,老師脊梁挺得像紅旗桿。
那天夜里,他借著煤油燈抄完全文憲法。月光從瓦縫漏下來,撫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墨跡,像撫過永不愈合的傷疤。
張建軍的轉正材料是李衛國幫著整理的。兩人并排坐在谷堆旁,一個背誦憲法條文,一個填寫家庭成分證明。
“第卅三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李衛國忽然抓住張建軍的腕子,“你聽見了嗎?人權!”
蟋蟀在憲法文本里蹦跳,星光照著兩個農村青年眼里的火。
火很快燒到了教室屋頂。暴雨沖垮三年級教室那天,李衛國一個人爬上房梁。他像砌憲法條文那樣砌瓦片,每鋪一片就背一條修正案。村民們舉著油布在下面喊:“李老師快下來!”
“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他在屋頂回答,瓦片在手里碎成鋒利的月光。
最后一塊瓦鋪好時,他看見張建軍帶著教育局考察組站在樹下。組長拍著筆記本說:“這樣的老師該轉正該重用!”李衛國大笑著一躍而下,正好落在組長帶來的生日蛋糕上——那天是他三十歲整壽。
奶油與泥漿齊飛時,考察組拂袖而去。張建軍蹲在地上撿蛋糕上的奶油花,聽見身后磚刀落地的聲音。
九十年代帶著市場經濟的熱風刮進山村。李衛國在教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后,真的開始給村民蓋樓房。他左手粉筆右手磚刀,教案里夾著建筑設計圖。
最漂亮的二層小樓是給王會計家蓋的。落成那晚,王會計端著楊梅酒來謝師,酒盅還沒沾唇,就聽見李衛國罵他女兒作業潦草:“憲法第二十四條說要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你寫的這叫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