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了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就算父母再過分,林小姐都逃脫不了這種責任和義務。
何況,她“把”父親跟弟弟弄進監獄,那她母親不更得和她拼命啊。
這就算報仇了,也會天天備受折磨。
秦珈墨沒說話,不知是不是在幫林夕薇想解決辦法。
司法鑒定做完后,時間也不早了。
林夕薇剛出醫院,手機響起。
她看了眼摔碎的屏幕,同事打來的,這才注意到已經是下午三點。
完了完了,沒法上班了,終究還是要請假。
她接了電話,跟同事解釋自己受傷在醫院,回不去。
“那你還是跟馮經理說一聲,你還在實習期呢,得注意點。”同事好心建議。
林夕薇其實很不想讓馮哲謙知道自己又受傷的事,但又沒辦法,想了想還是打過去。
那邊,馮哲謙很快接起:“喂,夕薇。”
“馮經理,我得請假,可能這個周都沒法上班了。”林夕薇為難地開口。
馮哲謙語氣吃驚:“怎么了?孩子病情嚴重了嗎?”
“不是,是我自己,我受傷了,腰椎骨折,醫生說要休養幾天。”
林夕薇一邊打電話,韓銳一邊推著她往停車場走。
她電話還沒打完,輪椅已經來到秦珈墨的邁巴赫旁邊。
韓銳拉開了后排車門,林夕薇自然而然地準備起身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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