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他轉眸看向蘇云帆,問:“蘇先生,那現在你怎么打算?是跟我們去拘留所,開始為期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呢,還是答應林小姐的離婚條件,她出具諒解書?”
蘇云帆沒說話,顯然是兩者都不愿。
主要是他沒想到,他提前半年轉移出境的財產,都能被秦珈墨查出來。
現在凈身出戶,那就真是一無所有了。
而且還要背負債務——每年給林夕薇一定數額的股份折算價值。
那不等于他這些年白干不說,接下來好幾年還得繼續給林夕薇打工?
這份屈辱,他實在咽不下。
警察同志見他遲遲不表態,再次好心相勸:“蘇先生,容我提醒你,你就算行政十五天結束,也不代表你上了法庭能贏得官司。憑你在我們警方這里留下的家暴證據,你就輸定了。不信,你可以問問你的代理律師,我絕不是危聳聽。”
蘇云帆看向身邊的張律師。
張律師側身向他靠攏,低聲勸:“答應吧,起碼公司還在,我等會兒跟秦師兄說說情,把你還款的期限延長一些,給你留翻身的機會。這真到法庭上,把你公司股份一分割,到時候原告持有你公司股份,還能參與你公司的管理決策——她要是不想你好,能徹底把你公司攪黃。”
蘇云帆盯著他,眸光驚訝又不服。
張律師點點頭:“真不騙你。”
這話雖然是壓低聲說的,但會議室里安靜,在座所有人都聽得見。
林夕薇感覺,這位張律師好像也在暗中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