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創立這幾年,我每天工作那么辛苦,壓力又大,你都不關心我。晚上回到家里,你還要我幫忙帶孩子,明明你都全職了,家里還請了個保姆,這些事情你就不能全部弄好嗎?”
蘇云帆義正辭,仿佛占領了道德制高點。
“一天兩天如此也就算了,我們結婚四年多,我都沒怎么感覺輕松快樂過。在公司里忙,回家了還要忙,我是人不是機器,我也需要喘息的。你要是對我多一些關心體貼,我又怎么會眷戀以前的感情,我們就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蘇云帆話音剛落,蘇琳琳來勁兒了,立刻接上:“就是!我哥每個月給你八萬呢!這種闊太太生活,有幾個女人能享受?你對我哥多點關心怎么了?”
林夕薇不發一語,靜靜地看著他們大放厥詞。
見他們說完,林夕薇反倒拍手鼓掌,輕蔑地問:“說完了嗎?還有什么牢騷,一起發泄出來。”
“你什么意思?誰發牢騷了?我們說的不是事實嗎?”蘇琳琳問道。
“行,”林夕薇坐起身一些,“既然要擺事實,那我們好好捋一捋。”
“首先,我跟你哥結婚時,我并不知道他有那方面毛病。嚴格來說,你哥這算是騙婚,我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約的。”
林夕薇說完這話,看向蘇云帆的律師,“張律師,我說的這點對不對?”
蘇家除了蘇云帆,另幾人包括鐘雨柔,全都轉頭看向張律師。
張律師點點頭:“確實,依據民法典第1053條,男方在結婚登記前隱瞞重大疾病(如艾滋病、精神分裂癥、遺傳性疾病、嚴重的生育障礙等),女方可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起1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這話一出,蘇大強父女都臉色尷尬,眼神都不敢迎向林夕薇。
這事別說林夕薇事先不知道,他們做為親爹親妹,以前都一點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