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整個南鑼鼓巷都知道劉海濤有賺錢的本事,雖然沒有工作,但釣魚打獵算是出了名啦!
羨慕歸羨慕,關鍵沒人家這本事,有魚有肉,都可以拿到各大工廠換錢,最次的都可以送到物資回收站換錢。
就算是想要票據,人家各大工廠,都會想盡辦法幫你弄到你想要的票據,前提是你得有物資有肉,其它一切都好說。
有錢,有票,家里條件根本就不會差。
現在,南湖公園,北海公園,頤和園內湖,東海綠湖,釣魚人數直線飆升,都被刺激到了,都想多釣魚,改善一下家里條件。
哪個年代都不會有人嫌棄錢多,而且是錢越多越好那種。
打獵那就算了,他們可沒那個膽子進山打獵,別進去了獵物沒打著,在去給獵物加餐免費給大型獵物送肉,那樂子可就大了!
在山邊欺負欺負野雞野兔,抓一抓青蛙,夾一夾田鼠,拿彈弓子打打家雀,上樹掏個鳥蛋還行,進山里面,不去,去了在回不來,是想吃肉,但不想把自己肉送給狼和野豬吃!
打獵沒那膽子,借著打獵的名義,欺負欺負小松鼠,田鼠青蛙之類的膽子還是有的,而且這膽子還很大。
劉海濤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就是我有本事,賺取計劃外的錢財,有錢想買啥就買啥,別人也只有羨慕的份。
天天吃肉會被舉報?家里多出大件會被告發?穿好衣服會打上標簽?有錢是罪過?窮是光榮?那只能說你想多了,你根本就不是這個時代的人。
如果這樣,那穿中山裝的人呢?穿西服扎領帶,穿綾羅綢緞,穿布拉吉連衣裙小皮鞋,西褲白襯衫,大皮鞋,騎自行車的人呢?穿蠶絲衣的人呢?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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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手表的人如果都有罪,那東西直接不用賣了,直接所有人都穿草鞋,粗布麻衣得了!
那些遺老遺少,穿著高級綢緞唐裝,直接拉出去槍斃吧!穿的太好了!
那些去全聚德,烤肉季,老莫餐廳的人,直接判刑吧!消費太高了。
被舉報的人,只能說是社會最底層,得罪了人,還沒錢沒勢沒人脈,就是很單純簡單粗暴就是想搞你。
6億人口,被搞了10來個,那叫事嗎?然后就以訛傳訛說這舉報,那舉報的?開什么玩笑。
這年代私闖民宅試試,家里都有槍的,那,槍證辦的證件,家里放的槍,以為是燒火棍那!
這就跟一家人一樣,家里老大老二老三,排擠老四,說老四餓了扒碗架,餅子都被老四偷吃了!
老四還小,在不受待見,全都一口咬定是老四偷吃餅子,百口莫辯,有理還說不清,這種事被當成了舉報以訛傳訛。
為什么不去舉報別人家,到別人拿不出證據,警察,街道辦,婦聯,居委會,革委會紅衛兵人都去了,都向著你?只能說是你想多了!
這是污蔑誹謗,賠償吧!
以后,那是好幾年以后的事情,不是現在的事情,下達命令后,下面的人才會去執行!
擅自擾亂社會?去部隊?不把你嘴巴子呼歪算你沒長嘴巴子,連大門都進不去就得被扇嘴巴子,去派出所?別逗了人家都有槍,命令是搞別人,那咱就挑些軟柿子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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