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不管要不要周小琳出庭作證,只要法官采信她的這個證詞,他就給錢。
要是法院判決吳艷妮不準離婚,他拿到判決書后,馬上就去有關部門申請賬號解封,他再把錢全部轉走,花掉五十萬,就是毛毛雨。
他至少可以多得二古十個億的資產,這小錢花得值。
沙金豐問過律師,吳艷妮被判決不準離婚后,要過半年,而且要與沙金豐分居,才能再次起訴離婚。
在這半年時間內,他可以把能轉走的錢全部轉走。
轉不走的,讓公司賬務虧空后,造成資不抵債的假象,讓吳艷妮一分錢也分不到,還要承擔他一半的債務。
吳艷妮沒有離婚,就跟小白臉房客童晶杰非法同居,他還能分給她錢嗎?
不可能!
不僅不會分給她一分錢,還要報復他們!
沙金豐想來想去,還是決定等到開庭的那天,派人去報復童晶杰。
他知道,童晶杰肯定會去法庭外,等候在那里保護吳艷妮。
那天去找他好找,就能省些錢。
要是現在請人去他們的住地找,有找不到和打不死童晶杰的風險,還要多花錢。
于是,他就找到那個黑道小頭目,讓他在開庭那天去收拾童晶杰,給他開出三種不同的價格。
同時,他也打電話告訴周小琳:“童晶杰快要被人打死了,你就不要再跟他聯系了,不然會受牽連的。”
他已經跟周小琳恢復了關系,要是以后他有精力,還想玩一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