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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 最后的警告

      淮安行轅的書房,晨光透過窗欞,落在案上的宣紙和狼毫筆上。趙羅親自研墨,墨汁濃黑如漆,他握著筆,卻沒有立刻落筆,這封信,不是普通的同盟邀約,而是給鄭成功的“最后的警告”,一字一句,都需重若千鈞。

      案角放著一份折疊整齊的黃麻紙,上面是《清荷密約》中最刺眼的兩段抄錄,用朱筆圈出了關鍵句:“清廷默許荷蘭人收復臺灣,事后全島歸荷蘭管轄”“荷蘭人需向清廷提供戰艦圖紙、重型攻城炮,協助征討江淮”。這是寒鴉用命換來的證據,也是打動鄭成功唯一的籌碼。

      良久,趙羅落筆,字跡遒勁有力,帶著不容置疑的懇切與堅定:

      “延平王殿下親鑒:

      前日聞殿下受永歷帝‘忠孝親王’之封,誓北伐復都,忠義之心,天下共見。然羅有一事,事關漢家故土、東南命脈,不得不冒死相告,清廷鰲拜已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私訂密約,其條款之毒,實乃賣國之舉:

      鰲拜以‘開放廣州、廈門三口獨占貿易’為餌,以‘默許荷蘭人吞并臺灣’為價,換荷蘭人出兵、出炮、出顧問,助其剿滅復國軍。密約載明,荷蘭人得臺灣后,清廷僅需‘歲受萬兩白銀’,視祖宗疆土如敝履;更可恨者,荷蘭人將送清廷十二磅重型攻城炮、夾板船設計圖,助其練‘新式火器營’,此炮此船,今日可擊江淮,明日便可控東南,殿下福建水師,亦將腹背受敵。

      羅知殿下素以‘驅荷復土’為志——當年荷蘭人奪臺灣,殺我漢民,掠我財富,殿下父祖兩代與之仇深似海;今日鰲拜為一己之私,竟引狼入室,將臺灣雙手奉上,此非僅害復國軍,實乃斷殿下東南根基,絕漢家復土之望!

      荷蘭人非清廷之‘盟友’,乃華夏之‘豺狼’——其船堅炮利,志在壟斷南洋貿易,占據臺灣以為據點,若讓其得償所愿,東南沿海再無寧日,殿下北伐之業,亦將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清廷可與荷蘭人交易,今日賣臺灣,明日便可賣福建,殿下以為,鰲拜得荷蘭之助后,會容殿下‘總領東南’嗎?

      羅今獻一策,為殿下,亦為華夏:擱置爭議,共驅荷夷!復國軍愿出蒸汽艦四艘、遠洋戰船十二艘,組成‘聯合破交艦隊’;殿下出福建水師主力,熟悉臺海水文,為前路向導。兩軍聯手,趁荷蘭人主力未到、清廷尚未得荷蘭之助,先發制人,直取臺灣——拔荷蘭人東亞最大據點,斷清荷聯盟之根基!

      臺灣乃漢家故土,非一人一姓之私。戰后,羅愿與殿下約定:臺灣漢民聚居之地,由雙方共管,輕徭薄賦,休養生息;港口貿易之利,按兩軍出力多寡分配,互不獨占。羅所求者,非臺灣之土,乃驅除外夷、粉碎清荷陰謀;殿下所求者,非一己之權,乃復土報國、踐行忠義——此乃雙贏之舉,亦為東南唯一破局之路。

      若殿下遲疑,羅亦不怪——但羅需明:此乃最后的機會。荷蘭人已在集結船隊,清廷已在籌備工坊,一旦他們的炮船到位、聯盟穩固,臺灣必失,東南必危,屆時復國軍雖可獨守江淮,殿下福建水師,恐難敵清荷兩面夾擊。

      羅翹首以盼,盼殿下以‘復土’為重,以‘驅夷’為先,共赴臺海,還我漢家寶島!

      江淮招討使趙羅頓首”

      寫罷,趙羅將信仔細折好,與那份朱筆圈點的密約抄本一同裝入錦盒,蓋上自己的“江淮招討使”印鑒。他召來水師最精銳的斥候隊長,此人曾多次往返江淮與福建,熟悉鄭氏水師的航線,且--&gt;&gt;與鄭氏斥候營有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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