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鬼董狐”干寶:把鬼神寫進歷史的“非主流史官”
    第一章開場白:別誤會,這不是“封建迷信”科普
    提起東晉文人,多數人第一反應是王羲之揮毫寫《蘭亭集序》,或是陶淵明扛著鋤頭“采菊東籬下”——一派風花雪月、歲月靜好的模樣。但偏偏有個“異類”,放著正經的歷史不寫,天天扎在“死人復活”“狐妖報恩”“鬼哭狼嚎”的故事堆里,最后還寫出了一本讓后世文人又愛又怕的“鬼神百科全書”。
    這人就是干寶。
    如果給東晉文人搞個“最不按常理出牌排行榜”,干寶絕對能沖進前三。別人當官是為了“致君堯舜上”,他當官之余總惦記著“今天又聽到什么新鮮鬼故事”;別人寫文章追求“文以載道”,他偏要“文以載鬼”,還把這些“怪力亂神”寫得跟正史一樣認真。更絕的是,后世給了他一個響當當的雅號——“鬼董狐”,把他和春秋時期以“直筆寫史”聞名的董狐綁在一起,意思是:這哥們寫鬼神,就跟董狐寫歷史一樣,靠譜、較真,連鬼神都不敢在他筆下“撒謊”。
    今天咱們就聊聊這位“鬼董狐”的一生,看看他是怎么從一個普通史官,變成“中國志怪小說鼻祖”,還把“寫鬼”這件事玩出了歷史高度的。友情提示:本文全程自帶“古今對照”濾鏡,咱們用現代人的視角扒一扒東晉的“鬼神界記者”,保證嚴肅歷史里摻點幽默,讓你看完再也不敢說“志怪小說是瞎編的”。
    第二章“鬼董狐”的:一場復活事件,把他拉進“鬼神圈”
    干寶不是天生就愛“鬼故事”的。他出身于官宦世家,爺爺干統當過東吳的奮武將軍,爸爸干瑩做過西晉的丹楊丞,標準的“官三代”。按照正常劇本,他應該好好學習、天天向上,考個功名,然后按部就班當大官,最后在《晉書》里留個“某某太守、某某常侍”的正經頭銜,這輩子就算圓滿了。
    但命運偏要給他加個“懸疑劇情”——他爸的小妾,死了又活了。
    這事得從干寶小時候說起。當時他爸干瑩還活著,家里有個寵愛的侍妾,長得漂亮,性格也討喜,就是跟干寶的媽(正室)不對付。古代大家族里,正室和妾的矛盾就像“貓和老鼠”,天天上演“宮斗戲”。干寶他媽眼瞅著老公天天疼小妾,心里醋壇子早翻了,只是沒機會發作。
    后來干瑩去世,按照當時的習俗,小妾得“殉葬”——注意,不是強制殉葬,是干寶他媽借著“死者遺愿”,硬把小妾推進了墓里。這操作在現在看來夠離譜,但在東晉那會兒,大戶人家偶爾還會搞這套“感人至深”的戲碼。小妾就這么被埋了,干寶那時候年紀小,看著小妾被推進墓里,心里犯嘀咕,但也不敢跟媽對著干。
    本來這事就該畫上句號了——直到十年后。
    十年后,干寶家要遷墳,把他爸的墓挖開,準備挪到新地方。結果一打開棺材,所有人都傻了:當年殉葬的小妾,居然端端正正地坐在棺材里,皮膚還是軟的,跟剛睡著似的,一點沒腐爛!更離譜的是,把她扶出來沒多久,她居然醒了,還能說話,跟人聊天,回憶十年前被埋的場景,連干寶家這十年發生的事都能說對——就像她只是在墓里睡了一覺,家里的事都看在眼里。
    這事兒在當時炸開了鍋,十里八鄉的人都來圍觀“復活的小妾”。干寶作為當事人,全程目睹了這場“古代版密室逃脫”,世界觀受到了巨大沖擊:原來人死了真的能復活?那鬼神是不是真的存在?墓里的十年,小妾到底經歷了什么?
    從那以后,干寶就像被“鬼神界”拉了黑名單——不對,是拉了“會員名單”,他開始瘋狂關注各種“奇聞異事”:誰家的狗成精了,哪個地方鬧鬼了,誰遇到了神仙指點……只要是“正常人不信,但有人敢說”的事,他都要湊過去問個明白,還掏出小本本記下來。
    如果放在現在,干寶絕對是個優秀的“社會新聞記者”,專門跑“奇聞版塊”,標題都能起得抓人眼球:《震驚!東晉女子殉葬十年后復活,墓中生活竟成謎》《獨家專訪:從棺材里醒來的小妾,揭秘十年“地下生活”》。可惜那時候沒有報社,他只能把這些素材攢著,等著有一天能派上用場。
    而這場“復活事件”,也成了他后來寫《搜神記》的“初心”。他在《搜神記·序》里明明白白寫著:“及其著述,亦足以發明神道之不誣也”——翻譯過來就是:我寫這些鬼神故事,不是為了裝神弄鬼,是為了證明“鬼神這玩意兒,真不是騙人的”。
    你看,別人寫文章是“有感而發”,干寶寫文章是“有‘鬼’而發”。這,就注定了他跟其他文人不一樣。
    第三章仕途上的“摸魚達人”:當官不如聽故事
    成年后的干寶,果然走了“官宦子弟”的常規路線:考功名,當公務員。但他當官的狀態,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主業摸魚,副業搞創作”——上班的時候應付差事,下班就揣著小本本去“探店”,哦不,是“探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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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仕途還算順利,從最開始的“佐著作郎”(相當于現在的“歷史編輯”),到后來的“山陰令”(縣令)、“始安太守”(市長),最后還當了“散騎常侍”(皇帝的顧問,三品官),算是東晉官場里的“中層干部”。但他在官場上的名聲,遠不如他“聽故事”的名聲大。
    比如他當“佐著作郎”的時候,主要工作是編修國史《晉紀》。這可是個正經活,相當于現在給國家寫“大事記”,容不得半點馬虎。干寶倒是認真,寫出的《晉紀》被當時的大文人王導夸“良史”,說他寫得比其他史官都靠譜。但干寶編史的時候,總忍不住“夾帶私貨”——比如在寫歷史事件的時候,順便記錄一下“某年月日,某地出現異象,有哭聲從地下傳來”,氣得主編差點把他的稿子扔了:“咱們寫的是正史!不是鬼故事集!”
    干寶表面點頭認錯,背地里該記還是記。他心里門兒清:正史寫的是“人的歷史”,但“鬼神的歷史”也很重要啊!要是不記下來,以后誰知道東晉還有“復活小妾”“狐妖報恩”的事?
    后來他當“山陰令”(山陰就是現在的紹興),這地方是魚米之鄉,也是“奇聞異事高發區”。干寶到任后,第一件事不是查戶口、收賦稅,而是先找當地的老人聊天:“大爺,您這輩子有沒有見過啥奇怪的事?比如鬼啊、神啊、成精的動物啊?”
    當地老人一開始以為新縣令是個“神經病”,后來發現干寶是真感興趣,還會給講故事的人送點小禮物(比如一塊布、一斤酒),于是都愿意跟他嘮。有個老人跟他說,自己年輕的時候在河邊釣魚,釣到一只大烏龜,烏龜開口說話:“我是河里的河神,放了我,我保你家三年豐收。”老人半信半疑放了烏龜,后來家里果然年年豐收。干寶聽完,趕緊記下來,還追問:“烏龜長什么樣?說話的時候有沒有口音?你當時怕不怕?”比記者采訪還認真。
    還有一次,他聽說鄰縣有個女子,每天晚上都會被“鬼丈夫”纏上,白天好好的,晚上就跟變了個人似的,跟空氣說話、吃飯。干寶專門抽了一天假,跑到鄰縣去“采訪”這個女子,還在女子家蹲了一晚上,想看看“鬼丈夫”長什么樣。結果蹲了一晚上,啥也沒看著,只能讓女子詳細描述“鬼丈夫”的穿著、聲音、說話的內容,記了滿滿三頁紙。
    有人勸他:“干大人,您是當官的,天天管這些‘歪門邪道’,不怕被朝廷批評嗎?”干寶擺擺手:“當官是為了百姓,記錄這些事也是為了百姓啊!萬一以后有人遇到同樣的事,知道不是自己一個人,不就不害怕了嗎?”
    這話聽著有點道理,但實際上,干寶就是“沉迷聽故事無法自拔”。他當官的那些年,走遍了任職地的大街小巷、鄉村田野,收集了上百個“鬼神故事”,小本本攢了好幾本。這些素材,后來都成了《搜神記》的“原材料”。
    如果說其他官員的“政績”是“修了多少路、收了多少稅”,那干寶的“特殊政績”就是“收集了多少鬼故事”。他在官場上混得不算頂尖,但在“鬼神故事收集圈”里,絕對是“頂流”——就像現在的“探店博主”,可能不是最有錢的,但一定是最懂“哪里有好吃的”。
    第四章《搜神記》:一部“鬼神界的正史”,差點沒出版
    干寶攢了十幾年的素材,終于在中年的時候,決定把這些故事整理成書。這本書就是《搜神記》——中國第一部文志怪小說集,也是干寶最出名的作品。
    但寫這本書的過程,比他想象中難多了。首先是“選題范圍”的問題:素材太多,怎么選?他收集的故事里,有“正能量”的(比如《李寄斬蛇》,少女為民除害),有“懸疑驚悚”的(比如《宋定伯捉鬼》,人把鬼騙了),有“愛情故事”的(比如《紫玉》,公主死后跟凡人談戀愛),還有“職場寓”的(比如《張助種李》,神仙幫人種李樹)。
    干寶的篩選標準很簡單:第一,必須是“有人親眼所見”或“有明確出處”,不能是自己瞎編的;第二,故事要“有意義”,不能只是為了嚇人或獵奇;第三,語要“簡潔嚴謹”,跟寫正史一樣,不能寫得花里胡哨。
    他給自己定了個規矩:寫每個故事前,都要“考證”——比如有人說“某地鬧鬼”,他就去查當地的縣志,問當地的老人,確認有沒有這回事;有人說“某人遇到神仙”,他就去核實這個人的身份、生平,看看是不是“精神有問題”。用現在的話說,他寫《搜神記》,走的是“非虛構寫作”路線,比現在很多“懸疑小說”都講究“真實性”。
    比如《干將莫邪》這個故事,講的是鑄劍師干將莫邪為楚王鑄劍,被楚王殺死,兒子長大后為父報仇的事。這個故事在當時流傳很廣,但版本不一,有人說兒子是用劍zisha,有人說兒子是被楚王殺死。干寶為了核實,專門跑到干將莫邪的故鄉(現在的江蘇蘇州),找當地的鑄劍工匠聊天,看有沒有相關的傳說、遺跡,最后才確定了“兒子把自己的頭交給俠客,俠客替他報仇”的版本,寫進了《搜神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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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宋定伯捉鬼》,講的是宋定伯晚上遇到鬼,不僅不害怕,還把鬼騙到市場上賣掉的故事。干寶怕這個故事太“離譜”,專門去查了《列異傳》(一本更早的志怪書),發現里面也有類似的記載,又找了幾個“見過鬼”的人聊天,確認“鬼怕唾液”“鬼能變動物”這些說法在民間很常見,才放心把這個故事寫進去。
    其次是“出版壓力”。東晉的時候,雖然造紙術已經普及,但寫書、出書還是很麻煩,而且“志怪小說”在當時屬于“非主流讀物”,正經文人都覺得這是“不入流”的東西,沒人愿意幫他出版。干寶只能自己花錢,請人抄書,然后送給-->>朋友、同事看,靠“口碑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