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宋朝“紀檢委天花板”的硬核人生——從“包小黑”到“包青天”
    各位客官,今天咱們聊的這位,是宋朝官場的“清流擔當”,更是老百姓心中的“正義代人”——包拯。提到他,你肯定會想到“黑臉、月牙、三口鍘刀”,但咱說實話,歷史上的包大人沒那么“神神叨叨”:他不黑臉,是后世畫家為了顯威嚴給涂的;也沒鍘過駙馬,卻真把皇親國戚懟得沒脾氣;更不是天生的“斷案機器”,小時候還幫鄰居找過丟了的雞。
    這老爺子一輩子就干了三件事:跟貪官死磕、給百姓撐腰、讓皇帝“頭疼”。今天咱們分六章,扒一扒這位“宋朝最剛文臣”的搞笑又硬核的人生,保證讓你笑完覺得:原來“包青天”不是傳說,是個接地氣的“耿直boy”!
    第一章童年“包小黑”:宋朝版“少年偵探”的日常
    公元999年,安徽廬州(今合肥)的包家,迎來了一個男娃。這娃生下來皮膚不算黑,就是哭聲特別大,街坊鄰居都調侃:“包家這小子,以后肯定是個‘大嗓門’,說不定能當街喊話勸架。”——誰也沒想到,這娃后來不僅“喊話”,還喊得皇親國戚都發抖。
    這娃就是包拯,小名“小黑”——不是因為皮膚黑,是他小時候總愛在太陽底下跑,曬得有點黑,加上眼睛亮得像黑葡萄,家人就這么叫開了。
    包家不算大富大貴,但也算書香門第,爹包令儀是個小官,娘李氏是個溫柔的婦人。按說包拯該像別的富家子弟一樣,天天讀書練字,可他偏不——最愛跟街坊鄰居的小孩一起玩“斷案游戲”。
    有一次,鄰居王大娘的雞丟了,急得坐在門口哭。包拯正好放學回來,看到王大娘哭,就湊過去問:“大娘,您的雞咋丟了?”
    王大娘抹著眼淚說:“早上我把雞關在院子里,回來就沒了,那雞還在下蛋呢!”
    包拯聽完,沒急著安慰,反而蹲在王大娘家院子里,跟個小大人似的“查案”:先看雞窩,發現雞窩門被撞開了;再看地上,有幾串小腳印,還有幾根黃色的雞毛;最后抬頭一看,院墻上有個小窟窿,窟窿旁邊還掛著一根稻草——那是王大娘家院子里特有的稻草。
    包拯一拍大腿:“大娘,我知道了!您的雞是被隔壁張二娃偷了!”
    王大娘一愣:“你咋知道是他?”
    包拯指著腳印說:“這腳印是小孩的,跟張二娃的鞋一樣大;而且張二娃昨天還跟我說,想偷只雞烤著吃;最關鍵的是,他家墻跟您家挨著,那窟窿正好能鉆進去一只雞!”
    說著,包拯就拉著王大娘去張二娃家。張二娃正躲在院子里,準備把雞殺了,看到包拯和王大娘來,臉一下子紅了,只好把雞還給了王大娘。
    王大娘高興得直夸包拯:“小黑啊,你比官府的捕快還厲害!以后肯定能當大官,幫咱們老百姓斷案!”
    包拯撓撓頭,不好意思地說:“我就是看著腳印和雞毛猜的,不算厲害。”
    除了幫鄰居找雞,包拯小時候還有個“怪癖”——愛跟爹“抬杠”。有一次,爹包令儀處理完公務,跟家人說:“今天有個百姓來告狀,說鄰居占了他的地,我看那百姓窮,就判鄰居把地還給他了。”
    包拯聽完,皺著眉頭說:“爹,您這么判不對!您得看誰的地契是真的,不能因為他窮就偏幫他,要是鄰居的地契是真的,那您不就冤枉好人了嗎?”
    包令儀愣了一下,然后笑著說:“你這小子,才幾歲就懂‘公平’了?行,以后爹處理案子,都跟你說說,讓你幫著參謀參謀。”
    后來有人問包拯,小時候幫鄰居找雞的時候,怕不怕張二娃不認賬?他說:“怕啥?我知道他沒我聰明,再說了,偷東西本來就不對,他肯定會心虛。不過那時候我也有點慌,怕猜錯了,還好最后猜對了——要是猜錯了,我以后就沒臉幫人找東西了!”
    你看,這就是童年的包拯:不是“天生神探”,是個愛觀察、愛較真的小孩;沒有“超能力”,只有一雙會看細節的眼睛和一顆想幫人的心。這份“認真”和“公平”,也成了他一輩子的底色。
    第二章科舉“學霸”與“媽寶男”:包拯的“職場延遲畢業”
    公元1027年,二十八歲的包拯站在汴京城的殿試榜單前,眼睛亮得像星星——他中了進士,還是甲科!要知道,宋朝的進士有多難考?全國幾千人報名,最后只錄幾十人,比現在考公務員難多了。
    包拯能考上,全靠他小時候的“學霸”底子。別人玩的時候,他在背《論語》;別人睡懶覺的時候,他天不亮就起來讀書;就連跟小伙伴玩“斷案游戲”,他都會把《唐律疏議》(唐朝的法律書)拿出來,照著上面的條款“判案”。
    放榜那天,包令儀高興得在京城擺了酒,請親戚朋友吃飯。大家都勸包拯:“小黑啊,你現在中了進士,就能當大官了,以后可得好好干,別給咱們包家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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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點點頭,心里卻在琢磨別的事——他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當知縣,可爹媽的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他要是去建昌,來回得好幾個月,沒法照顧爹媽。
    吃飯的時候,包拯跟爹說:“爹,我不想去建昌當知縣,我想回家陪您和娘。”
    包令儀愣了一下:“你瘋了?中了進士還不去當官,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
    包拯說:“當官什么時候都能當,可爹媽就一個,要是我去了建昌,您和娘生病了沒人照顧,我心里不安。”
    娘李氏也勸他:“兒啊,你別擔心我們,你去當官,好好為百姓辦事,就是對我們最好的孝順。”
    可包拯就是不松口:“不行,我得留在家里陪你們。實在不行,我就請朝廷把我調到離廬州近的地方,要是調不了,我就辭官回家。”
    最后,朝廷還真把他調到了和州(今安徽和縣)當監稅官(管稅收的官),離廬州不算太遠。可包拯去和州沒幾天,就收到娘的信,說爹的腰病犯了,想他了。包拯看完信,立馬收拾行李,向朝廷辭官,回家陪爹媽去了。
    這一陪,就是十年。直到公元1037年,爹媽都去世了,包拯守完孝,才重新出山,去天長縣(今安徽天長)當知縣。
    有人調侃他:“包大人,別人都是中了進士就趕緊當官,你倒好,在家陪爹媽十年,成了‘媽寶男’了!”
    包拯笑著說:“‘媽寶男’咋了?爹媽養我這么大,我陪他們十年還不行?再說了,我這十年也沒閑著,天天在家讀法律書,現在去當知縣,斷案肯定更厲害!”
    還真被他說中了。到了天長縣,包拯斷的第一個案子,就成了當地的“名案”——“牛舌案”。
    有個農民來告狀,說自己的牛被人割了舌頭,牛快死了,想讓包拯幫他找出兇手。包拯聽完,想了想,跟農民說:“你回去把牛殺了,然后把牛肉拿到街上賣,兇手肯定會來告狀。”
    農民一臉疑惑:“大人,殺牛是犯法的,我要是殺了牛,您不抓我嗎?”
    包拯說:“你放心,有我在,沒人敢抓你。你就按我說的做。”
    農民半信半疑地回去,把牛殺了賣肉。果然,第二天就有人來告狀,說農民私zisha牛,違反法律,要包拯治他的罪。
    包拯一拍驚堂木,盯著告狀的人說:“你就是割牛舌的兇手!你割了牛舌,知道牛活不成,就等著農民殺牛,然后來告狀,想治他的罪。我說得對不對?”
    告狀的人一聽,臉都白了,只好承認是自己割了牛舌——因為他跟農民有仇,想報復農民。
    百姓們聽說了這事,都夸包拯:“包大人太厲害了!這么難的案子,他一下子就破了!”
    包拯卻笑著說:“這案子不難,就是換個思路想——割牛舌的人,肯定是想讓農民犯事,所以只要農民一殺牛,他就會來告狀。我就是賭了一把,沒想到還真賭對了!”
    你看,這就是包拯的“職場起步”:不是急著當官往上爬,而是先盡孝;不是一上任就“開掛”,而是用十年的準備,換來了“斷案如神”的名聲。這種“重情重義”又“厚積薄發”的勁兒,也為他后來的官場生涯埋下了伏筆。
    第三章端州“拒硯”:宋朝最“傻”的官,卻讓百姓記了一輩子
    公元1040年,包拯被調到端州(今廣東肇慶)當知州。端州有個寶貝——端硯,是中國四大名硯之一,質地細膩,寫起字來不滲墨,皇帝和大臣都特別喜歡。
    在包拯之前,端州的知州都有個“潛規則”:每年除了給朝廷上交規定數量的端硯,還會多收幾十塊,要么自己留著,要么送給京城的大官,好為自己鋪路。有個知州更過分,每年多收幾百塊端硯,家里堆得跟小山似的,連睡覺的地方都快沒了,還跟人炫耀:“我這端硯,以后能傳給我孫子的孫子!”
    包拯到了端州,第一件事就是查端硯的“賬本”。下屬跟他說:“大人,咱們端州的端硯好,每年多收幾十塊,送給京城的大人,以后您升官也方便。”
    包拯皺著眉頭說:“朝廷規定交多少,咱們就交多少,多收一塊都是貪!那些大人要是喜歡端硯,自己花錢買,要是想靠端硯升官,那官也當不久!”
    下屬還想勸:“大人,以前的知州都這么干,您不這么干,會得罪人的。”
    包拯說:“我當知州是為了百姓,不是為了得罪人。以后誰也不許多收端硯,要是讓我發現,別怪我不客氣!”
    從那以后,端州的端硯就只按規定數量上交,再也沒人多收一塊。百姓們高興得不行,說:“終于來了個不貪硯臺的知州!”
    有一次,一個硯臺工匠想感謝包拯,偷偷給包拯送了一塊最好的端硯,說:“大人,這硯臺是我親手做的,沒花一分錢,您就收下吧,以后您寫文章也方便。”
    包拯看著硯臺,確實喜歡——他一輩子愛讀書寫文章,好硯臺對他來說,就像戰士對好刀的喜歡。但他還是搖了搖頭,把硯臺還給工匠:“謝謝你的好意,可我不能收。我要是收了你的硯臺,以后別人就會學你,給我送別的東西,我要是都收了,跟以前的貪官有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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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匠說:“大人,這不一樣,我是真心感謝您,不是想求您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