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霆鈞嗯了一聲,指尖無意識摩挲著碗沿――他從前握慣了槍桿,如今碰著溫軟的瓷碗,總覺得手心發輕。
胡小雄幾口扒完粥,抹了把嘴突然湊過來:“霍團長,你真打算在這待一輩子?”
霍霆鈞抬眸看向遠處的山坳,晨霧正順著梯田往下淌,把連片的油菜花染得潤黃:“至少現在不想走。”他頓了頓,聲音放低,“當年在邊境,每天睜眼都是硝煙,我總想著‘等安定了就回家’,可真到了能安定的時候,倒覺得這里才像家。”
家,曾經在他的概念里,是方家莊。
沒有家的他,在那里還有一些念想的。
“有媳婦的地方,哪里都是家!”霍霆鈞說道。
“行,你樂意就行。”胡小雄拍了拍他的肩,忽然從口袋里摸出個牛皮信封推過去,“前幾天知道你的事情,我就不信的,所以,我托人查了一下,嘿,你猜我發現了什么?姓杜的在首都的辦公室同僚,正好是我以前的小舅子,他姐姐出國之前,拜托我照顧他,我就給他好好安排了一下,他大學畢業,就留在首都了,他說,他知道不少關于姓杜的事情,這里只說了一小點,回頭我讓他多查一些來。”
信封很薄,霍霆鈞捏在手里卻覺得沉。
他沒拆,指尖在封皮上按出幾道褶子:“不用急,先讓他們蹦q著。”
霍悅端著空碗起身,余光瞥見信封,腳步頓了頓,卻沒多問,只輕聲道:“我去把碗洗了,你們聊。”
等她的身影進了屋,胡小雄才壓低聲音:“霍團長,你就不怕他們繼續下死手?”
“怕什么?”霍霆鈞扯了扯嘴角,露出點從前在戰場上的銳氣:“現在我沒了軍銜,沒了職務,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倒是他們,算計了別人,總歸是要心虛的,我就等著他們自己露出馬腳來,我再來給他們迎頭痛擊。”
這是作戰的謀略,讓你蹦q,蹦q的越歡,將來,死的就會越凄慘!
他把信封塞進衣兜,忽然聽見院外傳來孩子的笑鬧聲――是隔壁王倩家的毛毛,抱著只剛孵出的小雞往這邊跑,腳下一滑摔在泥地里,卻只顧著護懷里的雞崽,哭腔里還摻著慌:“雞、雞沒事吧?”
霍霆鈞走過去把他拎起來,拍掉他褲腿上的泥:“摔疼了沒?”
毛毛搖搖頭,把小雞舉到他面前,眼睛亮得像浸了水的黑葡萄:“霍叔叔,它是不是很可愛?”
“可愛。”霍霆鈞的指尖剛碰到小雞絨絨的羽毛,那團暖黃便往他手心鉆。
霍霆鈞突然想著,自己家的小娃娃還有一個多月就要生了,到時候,也會很柔軟,很可愛的。
霍霆鈞在海島部隊的時候,看過張培他們的孩子,小三子滿月的時候,張培抱著小家伙出來放在了霍霆鈞手里,霍霆鈞當時是覺得,那可比端著一桿槍要重的多,要難的多。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