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毒了!
古代為什么有游街示眾?
就是因為這一招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給人極大的視覺刺激,造成的警示效果最震撼。
而古代考上了狀元也要騎馬游街,原理是一樣的,也是為了將宣傳的效果放到最大。
路人的議論和目光,對游街者而,可以是蜜糖,也可以是刀。
這跟千刀萬剮有什么區別?
現代文明社會,考慮到保護公民的隱私,給罪犯重新做人的機會,早就把游街示眾這一條廢除了。
除非是重大的通緝犯,不然不會對外公開對方的詳細個人信息。
可警察不會這么做,不代表普通民眾不會這么做。
無視法律的小偷,碰上民風彪悍的居民。
這就叫惡人自有惡人磨。
警方雖然不支持這種粗暴的做法,但是民眾擅自這么干,
他們除了在發現以后,批評教育以外,也沒有其他的辦法,對吧?
這招可太毒了。
對于小地方的人來說,示眾比抓他們去坐牢威懾力更大。
對一些法盲來說,入獄仿佛鍍金。
坐個牢出來,覺得自己正式成為道上混的了,案底就是履歷,說出去倍有面子。
可示眾就難堪了,七大姑八大姨可是要叨叨一輩子的。
往后年年過年飯桌上的樂子必然是他,以及同行的賊也瞧不上被抓了現行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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