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云和李虎聽得心頭沉重,都能想象出那晚的慘烈與絕望。
在深夜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遭遇大爪子,能撿回一條命,確實已經是天大的幸運。
邊逃邊向身后盲目開槍,子彈打光是極有可能的;逃命途中丟棄累贅的裝備,更是求生本能。
“槍倒是帶回來了,”高寒指了指靠在旁邊石頭上的那桿老式buqiang,“可沒了子彈,這東西,連燒火棍都不如。
倒是這張馬鹿皮,是我那受傷的弟弟拼死帶出來的。”
他目光落在旁邊那張沾染了泥土和血跡的鹿皮上,充滿了復雜的情緒。
陳云這下徹底明白了。
高寒并非托大,而是遭遇了滅頂之災,失去了幾乎所有的裝備和同伴,只剩下這桿空槍和一張鹿皮。
他冒險用這唯一的、也是極其兇險的方法來獵鹿,恐怕不僅僅是為了食物,更是一種在絕境中掙扎求生的無奈之舉。
“吃過人的老虎很危險啊。”陳云沉聲道。
老虎的狩獵范圍極大,通常幾個山頭才會有一只。
但一旦嘗過人肉的滋味,它就可能將人類正式納入食譜,危險性會急劇增加,甚至有可能主動靠近人類居住區傷人。
“那你打算把這事報告給上邊嗎?”陳云問道。
按照慣例,出現傷人猛虎,應該向上報告,組織民兵或有經驗的獵手進行圍剿。
“報告?”
高寒眼中猛地迸發出一股刻骨的仇恨和決絕,“我會下山找人!但我一定要親手,或者帶著人,殺了那頭chusheng!我的兩個兄弟都折在它嘴里,這個仇,我一定要報!”
他的語氣斬釘截鐵,沒有任何轉圜的余地。
陳云理解這種失去同伴的痛楚與憤怒,他嘆了口氣,勸誡道:“深山里面太危險了,尤其是經歷過這種事,以后還是盡量少在深山里面留宿吧。”
“嗯,我知道了。”
高寒重重地點了點頭,這血的教訓,足以讓他銘記終生。
氣氛一時有些沉悶。
陳云忽然想起一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問道:“高爺們,你常年在這片山里跑,認識一個叫‘易男’的爺們嗎?大概二十多歲年紀。”
他估算著,前世的師父在這個時候,應該正是二十多歲的青年。
“易男兄弟?
高寒愣了一下,隨即點頭,“我知道他!前段時間還在二道白河那邊碰過面,一起喝過酒。
不過他是個鄂倫春人,居無定所,跟著獸蹤和季節走,現在這個點兒,我也不知道他游獵到哪兒去了。”
陳云聞,心中微微一怔。他前世并不知道師父竟然是鄂倫春人!
當年他認識師父時,對方已經定居在嘉蔭縣了。
看來,這一世想要提前找到師父,恐怕沒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