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很大的建筑工地上走。工地上塔吊林立,長長的吊臂在旋轉著。但是,我感覺,這些塔吊像是隨時要倒下來似的。我喊,想讓塔吊下擁擠著的人快躲開。可是,他們并不理我。有一些人甚至扭過頭來,朝我張開大嘴笑著。這些嘴大得令人恐怖,犬牙交錯的樣子。我慌忙掉頭便跑。但是,這個工地太大了。林立的塔吊和模糊的房子簡直成了一座迷宮。我在迷宮里左沖右突,卻找不到出路。后面的人在哈哈大笑。那一張張嘴越發令人可怖地大張著。我回頭看,林立的塔吊已變成一根一根巨大的煙囪,上面噴著黑黑的煙霧。煙霧已將天空漫成一片灰蒙蒙的顏色。煙囪仍是斜斜的,像是要倒下來了。一根煙囪終于倒了下來,朝底下擁擠的人群砸去,我恐懼地閉上了眼睛。像是不愿意看到這一幕的發生。有人在一旁悄悄地拉我……
我畢竟不是正宗的科班出身,從未接觸過土木工程管理。下海之后,即著手如此大規模的工程管理,對于我實在是一個嚴竣的挑戰!但是,事到臨頭,我能退縮嗎?哪怕是赴湯蹈火,我也只能是義無反顧了!二百十四畝土地,五十九幢多層樓房,二十多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拆遷安置工程。一方面是委托部門的步步緊逼;另一方面是如此眾多待遷戶的眾目睽睽。分成六個標段、五家施工企業同時進場施工,頗有一些大兵團作戰的架式。
工地上那幅熱火朝天的景象,是讓人感奮的,也是頗讓人感到壓力的。我設立了工程部駐在工地,由工程部負責日常的管理和協調。鄰縣的代建工程,總包方被我清退之后,我的工程部也隨即被我撤銷。我將工程部的所有人員全部投入在了這個二十多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工地上。所謂的全部人員,其實也只是三、四個人而已。加上我特意聘請的那位特別助理。我聘請了這么一位特別助理,一方面是考慮這些施工單位是他幫助聯系落實的,由他出面協調,應該更容易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另一方面是他的存在,對我的工程部人員無疑會形成一種壓力。我不希望我的下屬與施工單位之間產生七七、八八扯不清的關系。
樁基工程中,雖然產生了一個‘bagong’的小插曲,但在我比較強勢的威逼下,終于瓦解了這些樁基單位的軟弱同盟。土建單位進場之后,其陣勢遠不是樁基單位可比的。光是這眾多的工人,也足以讓人產生壓力了。我擔心再有樁基工程中的那種小插曲的產生。如果,這么大原本熱火朝天的工地上一下子靜默了下來,這會成為一種可怕的震懾。哪怕我再強勢,恐怕也不是我所能瓦解得了的。我戰戰兢兢地關注著工程的進展,要求工程部一要敦促各施工單位抓好安全生產,工地上絕對不可以出現死傷事件;這么大的工程,如果一出現死傷事件,無疑會成為所有矛盾激化的導火索。這是必須首先要避免的。
二要抓好工程的質量與進度。因為土地到手之后,又與委托單位進行了曠日持久的代建談判,使得拆遷戶的回遷心情更加迫切。而質量與進度,又似乎是一對難解難纏的兄弟。既不能因為要趕進度而不顧質量;又不能要保質量而影響到進度。混凝土澆筑之后,必須得有一定的間隔時間,待初步硬化之后,才能恢復施工。圈梁和樓板澆筑前的鋼筋結扎檢查,施工單位有沒有偷工減料,這都是必須要盯牢的。還有砂灰中水泥和河沙的配比,是不是符合要求?質量體現在工程進展中的任何一個環節中,我怎么敢掉以輕心?每天總會有一些陌生的面龐在工地上出現,那些拆遷戶也很關注著工程的質量呢!我要求施工單位管住自己的工地。不準閑雜人員入內,擺在桌面上的理由是,要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但內心倒是希望這些陌生面龐能或多或少形成對工程質量的監督。
工程進展得很順利。各標段的進度也基本保持著平衡。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我必定去工程轉一轉。在汽車的后備箱里,我放著安全帽。車子停在路邊,我戴著安全帽進入工地。并不通知工程部的經理我已到了現場。我這是在告誡他們,我隨時會進入工地,他們的工作表現和態度,我會一目了然。
這個工地可真大哦,在里面兜一圈,得花近個把小時。當我在工地上發現問題,打電話叫來工程部經理和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時,他們臉上的那份尷尬是不而喻的。但我不會輕易訓斥他們。人都有自尊,他們已經看到了工作中的失誤,我何必再去踐踏他們的這一份自尊呢!他們臉上的那份尷尬已經表明了他們內心的惶恐,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至多也就說上這么一句:
“我可不希望再看到這樣的事情了!”
他們或者唯唯諾諾,或者信誓旦旦。但是,這一切并不太容易入我耳中。我依舊每天兩次的巡視,我覺得,我的巡視所產生的效果,遠遠超過每月一次的工程例會。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每月一次的工程例會之后,我都會請這些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吃飯。這倒不是要犒勞他們,而是我覺得有一份感情聯絡的必要。畢竟大家是合作者,在為同一個目標努力。講得好聽一些是為了工程的完成;講得現實一些,是為了追逐這個工程建設中所能帶給各自的那一份利益!桌面上的現實和心底的那一份現實,在餐桌上是統一的。這個統一也帶來了餐桌上的其樂融融。
讓我最感到意氣昂揚的是親自登臨屋面澆筑的現場。屋面澆筑必須一次性完成,不能產生干濕拼接縫。新建的樓房不能出現屋面漏水的情況,這是我一直提醒自己的。也許是因為在日常生活中,聽到屋面漏水的抱怨聲太多了。澆筑屋面一般都在夜間進行。我要求工程部在白天必須對每一個待澆筑屋面的鋼筋結扎情況認真檢查。在施工時,管好水泥河沙的配比度。確保質量上不出現差錯。
站在屋面澆筑現場,我俯瞰整個工地燈火璀璨,頭頂是黑色的蒼穹。不遠處的城市,但見燈光閃爍,卻不聞人聲喧囂。樓下的混凝土攪拌機,發出“隆隆”的攪拌聲,將工地上嘈雜的人聲淹沒了。我似乎成了這座城市的主宰!工人們在緊張地施工,攪拌好的混凝土通過粗粗的塑料管噴灑在鋼筋網上。尖尖的震蕩頭,將混凝土震蕩進鋼筋網中的任何一個可能出現的空隙。緊張而有序,有條而不紊,規范而讓人放心。
這些項目經理與施工單位的關系是頗讓人困惑的。后來,我才漸漸明白,對施工單位來說,這些項目經理只是工程的承包人;而對項目經理來說,施工單位只是他們掛靠的一塊牌子,他們依靠這塊牌子攬接工程。他們對施工單位的義務,只是按協議上交管理費。在資金上,施工單位并沒有能給項目經理以有力的支持。工程建設資金要依靠項目經理自己去籌措。這個項目是要施工方墊一部分資金的。這是房地產項目實施中約定俗成的規矩。在與他們簽合同時,我肯定也會遵循著這個慣例。何況,我公司的資金只有五百萬元,付土地出讓金還差五分之四呢!我只能依靠套用委托方的資金來做這個項目。
項目經理們在資金上的窘迫很快便顯現了出來。他們常常要求我公司在撥付工程款時,能幫助他們提現。他們的理由是,工程款從公司的賬上走,他們掛靠的公司立即會將應付的管理費扣除。如此一來,工人的工資和原材料的采購都會出現問題。原材料的采購這一塊,大部分應該是他們自行采購的。除了工程外立面所用的那些建材,因為考慮整個拆遷安置小區的外表整齊統一,由我公司統一組織外。其他用不著我去過問。結算時,反正按信息價下浮幾個點,這是在補充合同中已經明文確定了的。我也不必去關心。工人的工資卻是我必須去關心的。我跟財務商量,公司在撥付工程款時,能否幫助這些項目經理提一部分現金?但是,公司的資金給付上,必須賬目清楚。提現也只能是對方公司在提!財務告訴我,必須跟開戶銀行事先說好!我們出具現金支票應該問題不會很大。
但是,怎么才能確保提出來的這一部分資金,都用在工人的工資發放上,而沒有被這些項目經理移作它用呢?幾乎每月幫助他們提現之后,我還是隱隱約約地聽到了一些傳,說工人的工資并不能按時到位。我找來那些項目經理責問,他們的理由是,工人的工資,現在只能按月發放一部分,不可能全部發清。如果,項目部不扣留一部分工資,工人消極怠工,便沒有辦法處理他們了。以經濟手段處罰消極怠工,確實是最立竿見影的辦法。而且,這種辦法屢試不爽!為了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我應該支持他們行使有效的管理手段。
在對施工單位六個標段的工程管理上,我也對這些項目經理實施了經濟處罰手段。每月的例會上,各項目經理匯報了工程的進度和存在的困難后,我要求我的工程部人員帶這些項目經理逐標段巡視。然后,采取無記名的方式,對各標段的現場管理、工程外觀質量和進度等多項指標進行打分。得分后兩名的罰款,得分前兩名的獎勵。罰款額度與獎勵額度相同。也就是說,實施這個獎懲辦法,我公司并不需要增添額外的開支。被罰款單位的錢正好用在被獎勵的單位。又可以增加他們之間的矛盾,有利于我對他們的控制。做工程最關鍵的一點還是要管人,這么多的施工單位在一起施工,倘如他們擰成了一股繩,我公司會被他們牽著鼻子走!這是我必須想盡辦法避免的。
工人的工資不能足額發放仍讓我不安。不管這些項目經理講的是不是十分在理,我覺得都得對他們的工資發放實施全程監督。我要求財務上參與各項目部的工人工資發放。凡是要求提現的,提現的額度必須與同時提交的工人工資發放累計數相同。在發放工資時,我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到場監督。確保工資到工人手中。如此,總算消停了一段時間。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但是,工人工資的矛盾暫時緩解了,其他的資金矛盾卻是接踵而至。先是陸續有項目部的經理來找我,說鋼材價格正在大幅度上漲,這個工程再做下去要虧損了。我很清楚,雖然房子大多數已結頂,接下來的工程并不需要太多的鋼材。但房子結頂,用建筑業的行話來說,像這種多層建筑,才只算完成了一半工!我說:
“鋼材漲價了,跟你們的工程結算又沒有什么矛盾。按照工程承建協議的附件(二),我們是按信息價下浮幾個點結算的!鋼材價格上漲,國家公布的信息價也在上漲!這跟你們會不會虧損,又有什么關系?”
他們說:“鋼材上漲的幅度和速度,與國家公布的信息價是不同的。信息價常常滯后于鋼材的實際上漲幅度和速度。”
我說:“任何一種協議,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風險。在簽訂協議之前,我們肯定都已經預見到了這種風險。也就是說,這種風險我們是能夠承受的。我們才會簽這份協議!如果,現在不是鋼材漲價而是跌價呢?你們是不是也會跑來跟我說,鋼材跌價了,這個工程再做下去錢賺得太多了?”
他們說:“如果鋼材價格跌下去了的話,國家公布的信息價仍然會滯后于市場的實際成交價。算細賬的話,按補充協議下浮的幾個點,我們還是吃虧了!”
我疑惑地說:“怎么漲價也虧,跌價也虧?誰能保證國家的鋼材一直維持在同一的價格上?難道我能撇開原先的協議,再跟你們補簽什么新的補充協議呀!就算是補充協議,也不能與正式協議定下的原則相違背!你們一直在做工程,難道這么淺顯的道理還不明白呀!再說,房子已經結頂,接下來的工程并不需要鋼材。你們現在還著什么急呢?”
顯然,鋼材的漲價,也導致了施工方與鋼材供應商之間的矛盾。那些鋼材供應商很快便找到了我們公司。要求我們將鋼材款直接撥付給他們。他們的理由是,鋼材是用在我們發包的工程上-->>的,發包方應該代為履行支付鋼材款的責任!這是哪兒跟哪兒呢?我問這些鋼材供應商:
“你們認識我嗎?是跟我簽訂了鋼材購買的合同嗎?我有什么義務去過問你們跟工程承包商之間的事!更遑論什么為他們支付鋼材款的責任!我已經按協議支付了工程進度款。這些進度款難道不包含著工程所需的鋼材款?你們來找我干什么?我一點兒忙也幫不上,也不可能幫你們這個忙!幫你們的忙,便意味著我違反了跟施工單位之間的合同。你們都是在生意場上混的人,應該都知道違反合同將意味著什么吧!”
我想,我的這番話,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是站得住腳的!那些鋼材供應商自也無話可說。他們雖在離去時說,要跟我打官司。我知道,那也只是虛聲恫嚇而已。我還真不相信,這樣的官司他們還能打得贏!他們能起訴一個完全不搭界的第三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