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人可信我?”沈鶯歪著腦袋,帶著淚痕的眼眸上揚,似是真心在于他解釋,唯恐他不信。
信她?
是信她并非故意偷聽,還是信她并非故意扭傷腳?
魏晉禮瞧著一只腳跪坐在地上,一只腳斜倚在旁的女子,那黝黑透亮的鳳眸中分明掩藏著得逞的精光,嘴上卻能信誓旦旦地說著謊。
“我若不信,你當如何?”魏晉禮避開了回答,反問了一句。
沈鶯腦筋一轉,輕咬唇瓣,忽而一本正經道:“那我就去尋魏太夫人,只說我無意得罪了二哥哥,請她幫我求個情。”
方才還口齒伶俐地辯解自己無錯,現下倒是又承認她錯了,卻是偏偏用了“無意得罪”做托詞,將她的錯又摘了出去。
若非魏晉禮見多了那些個滿口胡的犯人,只是個初出茅廬的小郎君,或許會真的信了她的話,被她哄騙。
這一聲“二哥哥”,沈鶯喚得甜膩。
如魏晉禮小時候在東市一家小攤上嘗到的桂花糕,入口即化,甜如蜜糖。可等到他第二日讓墨書去再賣些回來時,卻得知攤主已經離開京城了。從此之后,他便再也沒嘗過那般好吃的桂花糕。
也是從那時候起,他便不再去嘗試流動攤位上的食物,口腹之欲,不值得成為他每日煩憂之事。身為魏家人,他有別的,更值得去做的事情。
在魏晉禮眼中,沈鶯與剛才的薛清然并無不同,甚至手段上都如此相似,故作可憐、故意示弱,亦或故作堅強。
“方才還喚我少卿大人。如今,倒又改口了?”魏晉禮蹲下了身,他低頭平視著女子的雙眼,眼中躍動的光點似是一團無名之火,仿佛隨時都能噴涌而出,將眼前的女子燃燒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