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炫的刑法中對于調戲的懲罰僅僅局限于警告和罰款,軍正司的懲罰手段過于殘暴了。
御使既然哭訴了皇帝自然是要過問的,軍正司既然執行的是軍法,那白家總要拿出相應的執行依據吧。
軍法從來都是針對士兵行為約束的框架,哪一年的軍法里也沒有關于調戲士兵媳婦的處罰措施呀,何況一直以來軍政互不干擾也是基本國策,懲治惡人那是地方衙門的事情軍方無權過問。
誰曾想白家老大在朝堂上當著文武百官的面現場手書補充了邊軍的軍法。
調戲軍嫂,杖百!
軍法本就是軍隊內部執行的規章,所謂的軍法更多的是指揮官為部隊設置的各種行為規范和制度隨意性很大,嚴格上來說不能稱之為法。
白家老大就是利用這一點現場添加并說這就是邊軍的軍法!
軍正司的家伙聽到消息后立刻以御使家兒子之前沒有受到完整的懲戒為由直接闖入御使家將他的兒子拖出來補了三十軍棍。
軍棍是軍隊里最為常見的刑罰措施,嚴格的軍棍別說百棍了,就是十棍也不是常人所能受得了的。
就算是皮糙肉厚的士兵三十軍棍下來也得修養好長時間才能緩過來,御使家兒子這種細皮嫩肉的公子哥三十軍棍根本就受不住,更何況這家伙之前才被打成了重傷還沒治好呢。
三十軍棍直接就送御使家兒子見了祖宗,軍正司的人揚長而去無人敢攔。
白家老大現場加了軍法條款就算是皇帝也不好說什么,最后只能象征性地訓斥幾句了了這件事。
至此軍正司威名遠揚,整個軍正司就一條懲罰措施,杖百。
你不管是調戲軍嫂的,破壞軍婚的,甚至是搶奪士兵家里土地的,凡是落在軍正司的手里就是一百棍子,打死打殘一概不論。
軍正司只能保證士兵的家屬不會因為士兵不在家受到欺負,但是本質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
于是白家提出了第二項建議。
這項建議便是讓其他軍團的士兵定期和邊軍進行換防,換防下來的邊軍可以趁機休假回家探親。
邊軍戰斗的機會要遠高于內陸軍團,換防可以讓內陸軍團的士兵經歷真實的戰場磨煉訓練更好的戰斗能力,這對于內陸軍團而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
要說內陸軍團一次性少了幾千人,和平時期這根本就不叫事,甚至有些內陸軍團會直接開赴到邊境區域分批置換邊軍讓自己的軍隊經歷真正的戰場。
這也是大炫的所有軍隊能夠長期保持高戰斗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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