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我弟弟和他朋友在ktv唱歌,因為一個公主串臺的問題,跟ktv的人動起手了。
本來我以為跟平常打架斗毆一樣,關幾天就出來了,但這次有個服務生被打成了輕傷二級,有刑事責任。
可這件事是ktv的問題,是他們管理不到位,警方說ktv是受害方,要我們賠償ktv的所有損失,得不到對方諒解,還可能要坐牢。”
陳思琪將事情經過講述給李承。
所謂的串臺,就是ktv的陪酒公主,同時陪兩個包廂的客人。
在這個包廂待一會,去另一個包廂坐一會兒,來回串著陪。
從這個角度上說,的確是ktv存在管理問題,是對方的錯。
但任何事情,只要觸犯到刑事案件,就要以誰先動手,以及雙方傷情做定論。
何況,陪酒公主這件事,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不在消費者的權益之中。
“你弟弟打傷了人,法律該怎么判,我也沒辦法,我不能干涉司法公正。”李承婉拒絕。
雖說,以現在他的身份,可能只要打一個電話,就可以解決這件事。
但他不會為此濫用私權。
這觸碰到李承的底線問題,他不會幫。
“師父,我沒有讓你干涉司法公正,我只是想讓你給我們討一個公道。”
陳思琪知道李承的秉性,她也清楚,想讓李承違法紀律幫她,是不可能的。
“什么公道?”李承不解的問。
在他看來,陳思琪弟弟給人打成輕傷二級,就是他的錯,沒什么可辯解的。
“打人的不只是我弟弟,率先動手找茬的也不是他,他就是一個參與者,但那個領頭的人,家里找了關系。
然后就把我弟弟定成了主犯,我只是想要一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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