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已經瘦的皮包骨的村民,穿著看不出顏色的衣服,正蹲在一個石洞里。
他們的身邊放著很多的尸體,尸體上爬滿了蟲子,他們一邊吃觀音土,一邊在尸體上抓那些蠕動的蟲子吃。
他們好像故意拿這些尸體來養蟲子,供他們食用。
怕蟲子的兔子,只看了一眼就已經跑遠狂吐不止了。
吳毅恒找到了那個鄰居,但看著他旁邊躺著的尸體時,謝穆辰的心情很復雜。
那是他的兒子,他老來得子,之前一直都把這兒子當作掌中寶。
他對兒子的疼愛,整個村都知道,但凡有點什么好吃的他都要都省給他的兒子吃。
他兒子大冬天的要吃溪里的石壁魚,他就能在零下五六度的氣溫下,挽起褲管下溪里去抓。
他兒子冬天要吃桃子,他就騎著他的破自行車跑兩個多小時下縣城去買。
買那桃子的錢,夠在夏天買幾十斤。雖然他家窮的叮當響,但他卻一點都不吝嗇。
那時候很多人都勸他,不能這樣溺愛孩子,會把孩子給寵壞,但他總是罵人家多管閑事。
可就這樣一個曾經被他捧在手里的兒子,此時卻被他用來養蟲吃。
“你還認識我嗎?”吳毅恒拿出刀,走到鄰居的跟前厲聲問道。
鄰居用無神的眼睛看了他一眼,沒有理他,緩緩的回過頭去抓著手里的觀音土繼續吃。
“你是毅恒吧?”坐在他旁邊的人問道。
“你是?”吳毅恒看著那黑糊糊的臉,一時沒認出來。
“我是你易叔呀!”那人自我介紹道。
吳毅恒仔細的看了看,才發現這人真的是住在他們村口的易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