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元業銘帶著駱雪在巴黎玩得不亦說乎,要不是元澈的一個電話打過來,元業銘壓根就不打算回家過年了。
元業銘和駱雪在逛一家服裝店,駱雪準備買幾件衣服過去過年。
“怎么樣?你父親他同意了嗎?還是你自己自作主張的?”元業銘突然問起駱雪關于回國的事情。
“他啊!他同意了。只是會心疼請護工的錢。以前也請過護工,只是呢!都不稱心。所以啊!現在請了一個還合他意的護工,也就答應了。至于我回國,辦畫展的事情他也同意了。”駱雪說道:“到時回國了還得請您多多照顧,畢竟我在宣城也沒有什么親人了。”
“一個也沒有了?”元業銘問著。
“是啊!”駱雪說道:“元董事長,所以麻煩您了。”
“不麻煩,我們元家過年要的就是熱鬧。”元業銘說道:“你知道嗎?從看見你的那刻起,我就總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覺。你當真沒有兄弟姐妹嗎?”
“真沒有。”駱雪拿起了一件皮草,這件皮草的價格非常昂貴,是一般普通人買不起的。駱雪自然也是買不起。或許她等著元業銘替她付錢了。
“你喜歡嘛?”元業銘說道:“喜歡的話就買下,好不容易看上一件喜歡的。就別錯過了。跟喜歡的人一樣。千萬別錯過了。”
“可是。”駱雪猶豫了一下。
“沒關系,我給你付錢。”元業銘看出了駱雪的心思。駱雪越是花他的錢,元業銘就越是有把握將駱雪追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