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
一家私房菜館中。
林夏被楊老板跟熱巴約出來吃飯了。
這家菜館菜品味道不錯。
加上私密性也好。
所以,不少明星出來吃飯。
都會選在這個地方。
一間角落的包間中。
林夏剛點完菜。
就被楊老板跟熱巴圍了過來。
左右各一個,整的他還怪不好意思呢。
林夏稍微挪了挪位置,做出一副自我保護的樣子。
然后帶著警惕的表情說道:
“先說好,吃飯可以,別的,我可不是那種人。”
楊老板跟熱巴聞白了林夏一眼:“你想什么呢?”
“我們今天請你吃飯,是想問問你,關于微微的事兒,你到底打算怎么處理啊?”
“還真打算留證據,跟那群人打官司嗎?”
今天白天林夏走后。
楊蜜跟熱巴仔細捋了捋。
她們覺得
林夏讓微微回去繼續種東西。
無非就是為了留下證據。
等拿到證據,
再去法院起訴。
然后跟這群人打官司。
但是
這方法其實微微用過。
人家律師說,光憑這點,
根本沒辦法構成犯罪條件。
頂多就是私下調解,
之后也就只能這樣不了了之了。
如果有下一次。
那就再調節一次。
一來二去。
微微掙得錢,還不夠起訴花的呢。
這方案顯然不是很劃算。
但
再讓她們想別的方案。
她們也想不出來了。
“是啊!搞子!你就別吊著我們了,趕緊告訴我們你到底想怎么處理呀?”
“你就別賣關子了~告訴我們吧~都請你吃大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