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這比劉茂才的激烈反對,要高明得多,也更難應對。
林昭遠心里清楚,宋昌明這是要摘桃子,同時給他埋雷。
如果自己堅持不退讓,就是“不顧大局”、“脫離實際”。
如果退讓,這個規定的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他必須找到一個平衡點。
“市長說的有道理。”
林昭遠點了點頭,似乎接受了宋昌明的說法。
“是我考慮得還不夠周全。”
他看向宋昌明,目光坦誠。
“這樣吧,為了兼顧規范和效率,我提議在規定里增加一條補充條款。”
“遇有特別緊急、影響重大的事項,可由市委書記、市長先行協商處置,事后二十四小時內,再向常委會進行書面通報。”
林昭遠說完,會議室里再次陷入寂靜。
宋昌明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住了。
他瞇起眼睛,審視著林昭遠。
這個年輕人,比他想象的要棘手。
這個條款,看似是一個巨大的讓步,給了他和書記同等的“先行處置權”。
但前提是“協商”。
只要林昭遠不同意,他就不能動。
而且,事后通報變成了有時限的書面通報,這等于把所有緊急處置都留下了明確的證據。
更重要的是,林昭遠主動提出這個妥協方案,展現了從善如流的姿態,反而讓宋昌明自己陷入了被動。
如果他再反對,就顯得是他自己想搞一堂,是他自己不愿意接受監督。
高,實在是高。
宋昌明的心沉了下去。
他意識到,自己還是小看了這個從殯儀館爬出來的人。
“我同意林書記的補充意見。”
宋昌明緩緩開口,臉上看不出任何情緒。
“這個條款,既保證了原則又體現了靈活。”
他表態了,其他人自然不會再有異議。
“同意。”
“我也同意。”
……
那份讓濱海官場風聲鶴唳的議事規則,原則上獲得了通過。
林昭遠拿到了他最想要的程序正義。
宋昌明保住了他自認為的操作空間。
在其他人看來,這或許是一場平局。
但林昭遠知道,他贏了。
因為從無到有,本身就是勝利。
……
常委會的風波,很快就傳遍了市委大院。
各種版本的解讀,在私下里流傳。
有人說林書記初來乍到,就被宋市長殺了個下馬威。
有人說林書記手腕強硬,硬生生在宋市長的地盤上撕開了一道口子。
林昭遠對這些流置若罔聞。
他知道,輿論的陣地,你不占領,敵人就會占領。
第二天上午,他讓秘書吳元勤叫來了市委宣傳部的常務副部長,黃立。
黃立是宋昌明一手提拔起來的,整個宣傳口幾乎就是他黃立的天下。
“黃部長,最近市里的理論學習工作抓得怎么樣?”
林昭遠開門見山。
黃立心里一突,摸不準林昭遠的意思,只能含糊地回答:“一直在按部就班地推進,各項學習活動都在開展。”
“嗯。”
林昭遠點點頭,“理論是旗幟,是方向。”
“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必須抓緊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