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姜若云罕見地沉默了。
辦公室里安靜得能聽到空調的送風聲。
過了許久,她才緩緩開口:“這個思路,是對的。”
她走到辦公桌后坐下,雙手交叉放在桌上。
“董成能坐上今天這個位置,背后是鄭國濤。”
她看著林昭遠,意有所指,“所以查他可以。”
“但動作一定要干凈,證據必須是鐵證,是任何人都無法辯駁的死證。”
“我明白其中的分寸。”林昭遠點頭。
姜若云拉開抽屜,從里面拿出一個牛皮紙信封,遞了過來。
信封沒有封口,但很厚實。
“這個,你拿去看。”
她說,“是我家里一個長輩以前收到的,放了很多年了。”
“里面是一些關于董成早年在下面縣里工作時的傳聞,真假自辨僅供參考。”
林昭遠接過信封,入手沉甸甸的。
“家里”提供的?
他心里一動,卻什么也沒問。
“謝謝書記。”
“去吧。記住,臨江這盤棋,要穩住。”
從姜若云辦公室出來,林昭遠回到自己的地盤,反鎖了門。
他站在窗前,平復了一下有些激蕩的心情,然后才坐下,拉開那個牛皮紙信封的封條。
他將里面的東西倒在桌上。
不是什么機密文件,而是幾份泛黃的復印件。
紙張的邊緣已經毛糙,字跡也有些模糊,看得出年頭很久了。
是幾封手寫的舉報信。
舉報的內容,都指向了同一個人——時任長山縣公安局局長,董成。
舉報信控訴董成以權謀私,侵占縣屬企業資產,但辭激烈,證據卻很模糊。
這種舉報信,在紀委每年收到的材料里,沒有一萬也有八千,大多石沉大海。
但林昭遠的目光,卻被其中一封信的落款吸引了。
舉報人叫趙立新,是當時長山縣一家小水泥廠的副廠長。
而在信件的末尾,附著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是打印的幾行字:
“趙立新,于舉報信寄出后第三個月,失蹤。”
“家人報案,至今下落不明。”
一樁塵封多年的舊案,一個莫名失蹤的舉報人。
林昭遠的手指,在那張打印著失蹤字樣的紙條上輕輕敲擊。
一下,又一下。
失蹤。
一個非常微妙的詞。
不是死亡,不是逃逸,是失蹤。
活不見人,死不見尸。
這意味著案子在法律意義上,可能永遠無法了結。
也意味著,趙立新的家人,至今可能還在等待一個永遠不會出現的人。
林昭遠拿起另一份復印件,這封信的字跡不同,顯然是另一個人寫的。
內容大同小異,都是控訴董成在長山縣水泥廠改制征地過程中,與地方商人勾結,侵吞國有資產,低價轉賣土地。
但信的末尾,卻有一段潦草的附。
“趙廠長是個好人,就因為不肯簽字,不同流合污,前些天晚上開車回家,被大貨車撞了,人當場就沒了。”
“都說是意外,誰信啊?天殺的!”
車禍?
林昭遠的瞳孔猛地一縮。
一邊是打印紙條上冰冷的“失蹤”。
另一邊,卻是另一封舉報信里充滿了憤恨的“車禍身亡”。
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指向同一個受害者。
這就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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