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楠怒吼了高興一句,從游船上拆下一塊板子,把孩子平躺放在板子上,讓四兄弟一人一個角,抬著孩子往最近的醫院趕。
到了醫院,送進急診室做檢查,又是標準斷了四根肋骨。
“打個賭唄。”
站在急診室門外,高興靠著墻晃著腿,吊兒郎當道:“等孩子的爸媽來了,會訛四弟妹多少錢?我也不多說,一年工資兩千塊錢。”
落水小孩爸媽上班,是跟著她二姨出來游玩。
這會兒她二姨已經打完電話,正在急診室里呢。
“我家楠楠這是見義勇為,賠什么錢?”趙四兒道:“孩子爸媽來了,感激我家楠楠還感激不過來,為什么會訛錢呢?”
“就因為人家孩子折了四根肋骨。”
印象中好像直到2017年生效的民法通則里,有個被稱為“好人法”的184條,才明文規定了“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壓折肋骨不用賠錢。
在此之前,救人也是要擔著被追責的風險。
雖然有了明文規定,因為救人造成損害,打官司的也不少。
總之一句話,路邊的野花不要采,救人其實就是給自己找事兒。
如果遇到明事理的被救助者及家屬還好,遇到難纏的……
那就自求多福吧!
當然了。
見義勇為肯定是要鼓勵以及應該受到表揚的。
“老三吶。”
二哥白虎踢了高興晃蕩的腿一下:“你心里是不是太陰暗了點兒?四弟妹冒著生命危險跳江救人,正常人怎么會恩將仇報呢……”
“這位男同志說得對。”
兩個穿著臟兮兮工作服的中年男女出現在急診室門口,其中那個女人道:“別說壓折了我家囡囡四根肋骨,就是弄斷了她的胳膊或者大腿,我們也不會怪救人的女同志,她救了我們囡囡一條命啊。”
男的也道:“我們家里確實不富裕,但喪良心的事,我們不干。”
這時候急診室的門開了,兩輛平車被推了出來。
一輛車上推著被救的小女孩,一輛車上躺著解楠。
“同志,謝謝你,謝謝你救了我家囡囡的命。”
工作服男女齊刷刷給平車上的解楠鞠躬,跟遺體告別似的。
“老三吶。”
等兩輛平車被護士推著往病房走,白虎拍拍高興肩膀:“二哥說準了吧,這世上還是好人多,明事理的人多。”
“這劇本不對啊。”
高興看著遠去的一行人的背影,摸著腦袋道。
“什么劇本不劇本的。”
白虎拍了高興腦袋一下:“你說的那種訛人的事情不是沒有,但大部分人還是有良心的。別人不知道,但是我掙了喪良心的錢,不但不會高興,夜里都會睡不著覺。有些錢不能掙,掙了要遭報應的啊。”
“你個包工頭,掙的就是喪良心的錢。”
高興撇撇嘴:“不偷工減料搞點豆腐渣工程,你們怎么賺錢?”
“老三,我不否認你說的情況,在工程行業里面有,并且不是個例,但我敢摸著良心保證,我老白絕不干偷工減料斷子絕孫的事兒。”
“你跟我保證個毛線啊。”
高興吐吐舌頭:“我又不是建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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