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咱們國家老百姓普遍都不富裕,好多家庭經常是不到月底就把錢票花完了,還得借錢借票度日,哪有閑錢一放就是五年以上。”
“因此老百姓對購買國庫券的意愿普遍不高,但上面的任務一級壓一級,必須銷售出去。于是好多地方都是強行攤派,直接從工資里面扣除一定比例。這個比例一般是兩成左右,有的甚至高達三四成。”
“老百姓本來工資就不高,又被扣除了一部分,這讓他們本來就拮據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因此好多家庭只能把國庫券賣給黑市上的販子。那些販子挺狠的,一百面值的國庫券只給五六十塊錢。”
“那他們可是虧大發了。”
高興掰著手指頭算道:“拿五年期,年息10%為例,如果他們能放到期,一百面值的國庫券連本帶息可以拿到一百五十元。到手五十,相當于他們把本金賠進去了啊。買國庫券,純粹是虧本買賣啊。”
“沒辦法。”
蘇欣兩手一攤,道:“被強行攤派的一般都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干部、國營企業的干部和職工以及部隊軍官等,誰讓他們端著國家的飯碗呢,他們有義務為國家的建設出一份力。”
“并且國家就是看到了這一點,所以才準備放開國庫券的交易。”
“你的意思是……”高興盯著蘇欣的眼睛,道。
“o。”
蘇欣打了個響指,道:“趁現在消息還沒傳播開,你以五六折的價錢去收點國庫券,然后等放開交易了,我預計能對半賺。”
“倒賣國庫券是犯法的。”
高興從枕頭下面翻出來一本《刑法》,翻到其中一頁念道:“違反金融、外匯、金銀、工商管理法規,投倒,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以并處、單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別在我面前賣弄你那淺薄的法律知識。”
蘇欣打斷了高興的話:“每年的《國庫券條例》都有一條,國庫券不得當作貨幣流通,不得自由買賣。并且去年7月17日,戶部發了《關于對倒賣國庫券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處的規定》。”
“根據該規定,對倒賣國庫券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獲,應沒收其倒賣的全部國庫券和倒賣國庫券的全額收入,并按沒收的國庫券的面值處以50%的罰款。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那你還要知法犯法。”高興饒有興致地看著蘇欣道。
“不是我。”
蘇欣坐在高興腿上,指著他的鼻尖,道:“是你!我明年就大學畢業了,憑我們學校在魔都的地位,我肯定能有個好去處。你就不一樣了,反正你也沒個正式工作,了不起進去蹲三年,怕什么呀。”
“好嘛。”
高興樂了:“誰家有你這樣的媳婦,何愁早晚不進去?”
“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
蘇欣的手指在高興胸前劃著圈:“發橫財的機會可不好碰,錯過了,你可能會后悔一輩子的。人這一生啊,可能就一次機會,抓……”
“我倒不是怕進去。”
高興摸著蘇欣的纖腰,道:“可我就剩下不到兩千塊,夠干什么?”
“你沒錢不要緊,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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