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晨看向李長庚的眼神,仿佛在說,剛剛貶低他茶藝的仇,現在轉眼就可以報了。
“不帶這樣的,我現在要工作了,剛剛可是什么都沒有說。”
李長庚拿起桌上的公文,就看了起來。
突然“咦”了一聲,然后又仔細的看了下去。
崇禎還以為李長庚又要轉移話題,然而等了好一會都沒有動靜。
“看到什么了?”
能夠讓李長庚感興趣的事情,從來都不是小事。
“你看看這是臣手下關于禮部侍郎的一則趣聞。”
李長庚很高興自己的手下,還有這樣的官員,要是整個朝廷之中都是這么識大體的人,朝堂之上那還會有什么紛爭。
天下也就進入了太平盛世了。
“禮部侍郎的趣聞,怎么會寫進了公文當中?怕又是一個邀名之徒吧?”
崇禎接過公文看了起來,原來是監察院發來的公文,算是對禮部侍郎工作和人品的肯定。
底下還有一個大大的“優”。
意味著要是有機會的話,這位禮部侍郎一定會在官場上上升一個臺階。
上面說的一件事情就是,地方上普遍存在的一件事情。
兩家之間分為鄰居,卻因為修墻而沒有了道路,就連房檐上的雨水,都沒有排泄的地方。
對于重新改造的合村并鎮,并不會存在這種問題。
而有這種問題的,往往就是那些,本來就不需要合村并鎮的地方。
每一家,每一戶的住宅是緊密連接在一起的。
都在說,遠親不如近鄰,可在許多時候,近鄰之間的關系都不咋地,能夠像相處的和睦更是罕見。
多數時,就是站在大街上指桑罵槐,含沙射影。
到最后兩家打起來,才會有村老之類的人前來調節糾紛。
“兩家緊鄰,禮部侍郎張豪居桐城,其府第與吳宅為鄰。張豪鄰家造房欲占張家三尺地基,張家人不服,修書一封到京城求侍郎張豪主持公道,張侍郎看完書信回了一封信,家人收書羞愧并按相爺之意退讓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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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人見相爺家人如此胸懷,覺得張家有權有勢,卻不仗勢欺人,深受感動,亦退讓三尺,便形成了一條六尺寬的巷道,現在兩家禮謙讓之禮都快傳為美談了。”
李長庚說的眉飛色舞,這可是自己一手發掘出來的官員啊。
被人傳揚出去,他自己的面子上也是有光。
“你高興什么?”
崇禎看著手上的文件,眉頭緊蹙,總覺的這件事情不是一件孤例。
張豪能夠如此,是因為自己是大明的禮部侍郎,要給天下人做典范,而且他的俸祿,根本就看不上那點區區三尺之地。
可別的地方的人,可么有他的這種犧牲自己的覺悟。
都是俗人。
哪能把自己手上的利益,拱手相讓?
既然人的自覺不能夠讓人人遵守,那么法律就是最好的繩索,崇禎想著怎么才能夠修繕完整的大明律,來專門解決這方面的糾紛。
“我手下出了這樣的人才,不但能夠解決當地的住建糾紛,還能夠宣揚咱們大明臣子的光輝形象,難道不好嗎?”
李長庚已經決定讓張鶴鳴在報刊上,大力的宣揚關于的張豪的文章了。
“要不要再題詩一首?”
崇禎無語的問道。
“有詩那自然最好。”
李長庚還沒有發現,崇禎說話是的表情。
“千里家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這句詩怎么樣?能不能配得上他禮部侍郎的身份?”
崇禎語氣和緩的慢吟出一首詩來。
魏晨不為所動,他是護衛,也沒有多少才學,根本不知道其中所代表的是什么。
楊愛卻是眼前一亮,小女孩這個年紀,真是有追求,有夢想的時間點。
而且她的文學素養也確實不錯,很輕易的就理解了皇上說的而是什么意思。
只有李長庚有些詫異,他是知道皇上不喜歡作詩,而且似乎也做不了詩,最多就是念一段前人的詩詞,助助興,免得冷場了。
可在此刻,卻是眼睜睜的看著,皇上口中蹦出了一首詩來。
雖然從各個角度來說都是不會一手好詩。
可他能瞬間想到其中的一個關鍵點,就是流傳的廣度,一定是最廣泛的。
“好詩,要是這份事跡,配上這首詩,就能成為大明報刊中的頭版頭條了。”
李長庚心中默記,決定等到皇上走了之后,就立刻去找張鶴鳴,都是張家本家,幫點小忙應該沒問題吧?
況且還是正經事。
“哦,你還想登報啊?就這份和稀泥的本事,你要是登報出去丟人的就不是你一人了,你給我說這件事情的根本原因解決了嗎?”
崇禎忽然問出了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那就是這道墻該不該讓?
鄰居家占據的那一份根基是不是合法?
若是其中的關系不理清楚,那么以后兩家還會因此而鬧矛盾,除非是其中一家,已經因為某些原因在很短的時間內消亡了。
而且推而廣之。
大明的天下,這樣的事情簡直多如牛毛。
要是大家都有這份覺悟的話,那么一開始就不會有人去占根基修房。
而沒有這份覺悟的時候,又該依靠什么?
李長庚被崇禎這么已提醒,已經意識到這件事情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只是從道德上給了人的一個安慰,僅此而已。
這就像是現在的建奴和大明對立,中間讓出一點地方,從此你不犯我,我不犯你,這可能嗎?
理想中的東西,若是沒有相應的律法和相應的手段。
沖突只是延后而已。
“你立刻起草一份公文,詢問冀州和雍州兩地,這樣的事事情多不多,當地都是怎么處理的,匯總之后拿過來,咱們一起討論解決,記得關于老百姓的事情,就沒有小事。”
崇禎少有的嚴肅的說道。
楊愛聽的是一陣恍惚,在她的眼中原本一份滿意的解決鄰里糾紛的做法,忽然就成了和稀泥一樣的爛辦法。
此時的人,還沒有意識到何為道德綁架。
總是在怕麻煩之中,尋求道德上的解決。
要都這么辦,要法律干嘛?
要爭斗干嘛?
別人要了,自己給了就行了,何必去一爭長短呢?
沒道理不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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