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許久,他也覺得餓了,便將好不容易逮到的野兔就地正法。好在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種文弱書生,剖個兔子沒有任何問題。
這件事,著實有些丟臉。練習騎射,連弓都不知丟到了哪里,最終還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方錦書眨巴了一下眼睛,方才她要是沒有眼花的話,她看見了什么?
堂堂刑部尚書,竟然會不好意思的臉紅了?
這,實在是太過稀奇。
這次巧遇,權墨冼不再是那個周身繃得緊緊的少年郎,原來他還有如此有趣的一面。越是細想,她越是覺得好笑。實在是忍俊不禁,埋著頭笑了起來。
權墨冼無奈的看著笑得渾身發抖的小姑娘,心中暗道:笑吧笑吧!我就知道,這件事若被人知道了,就是這個反應。
都是你這個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點都不冤枉。
芳菲沒搞懂方錦書在笑什么,不過看著姑娘開心,她也高興。
過了半晌,外面的雨勢逐漸變小。權墨冼手中的烤兔,也變得金黃金黃,傳出了誘人的香味。
盯著往下流淌著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連方錦書,聞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她們正在長身體的時候。吃了這么久的齋飯,雖然沒什么不適,方錦書更不是嘴饞的人。但聞到這樣許久不曾嘗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權墨冼從懷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嫻熟的從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兩條肉下來,遞給芳菲。
“我一個人也吃不完,見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卻想著:你們吃了我烤的兔子肉,總不會再將我的糗事說出去吧。
這叫吃人嘴軟,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極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確實,因為吳尚書說了句話,方錦書算不得佛門弟子。她只是暫時寄居在凈衣庵,為英烈皇太后祈福。著僧衣僧帽,取法號,都是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顯得那么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錦書,見她沒有反對,便將兔腿肉拿了一條給她。見她接了,自己也高興的捧著撕咬起來。
相比之下,方錦書就要斯文許多。
直接用手拿著吃烤兔,這也對她來說,也絕對是種新奇的體驗。
剛剛拿到手中時,她甚至有種不知該如何下口的感覺。要像芳菲那樣直接咬?她猶豫了片刻覺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過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禮儀規范,已經刻入了她的靈魂,她實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蔥一樣的手指,撕下一縷兔子肉,放入口中細細咀嚼。
條件有限,這只烤野兔連鹽都沒有放,更別提其他的香料。但勝在食材新鮮,權墨冼的手藝又很好,將火候掌握得極好。哪怕是受過一場大雨而中斷過,也將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來香噴噴的。.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