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間,我開始詳細講解我的思路。
“第一步,尋找最優質的水果基地,簽下水果收購合同,預付部分定金。
第二步,建立水果分揀中心。在若干城市租用冷庫。
第三步,制訂加盟店操作手冊,招聘加盟店長。合作的條件是,對方必出30的本金,你出70的本金,把水果店建起來。”
張千五說:“讓店長出錢,增加他的負責心。”
我搖頭:“也不是讓店長一個人出錢,加盟手冊規定,每個店員都要出錢。以店長為首,湊齊30的股金。”
沒等羅成、張千五發,楚倩急著說道:
“我懂了,讓每一個員工都成為股東,加強他們的責任感。”
我繼續說:“對。這樣的話,總部就不要派干部去駐店管理了。
店長管一個店子,員工有股份,他們自己會努力經營好這個店子。”
張千五臉有喜色:“就是把利益綁在一起。”
“你每天派車配送各種水果到各個店子就行。一筐一筐送過去,連怎么包裝,清理這些工作,你都不要管。
爛了的,壞的了,他們絕對不會賣出去。現在不是他們為你賣貨,是為自己賣貨了。”
羅成說:“這個方法對我也有用,以后我也要給分銷點實行這個制度。”
我說:“第四,制訂利益分配原則。比如你投入70萬,店長與店員投入30萬。第一年收回了成本。第二年,你就反過來。”
“反過來是什么意思?”
“反過來就是你只要30的股份,讓店長與店員占70的股份。由他們負責房租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