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完飯,唐曼說:“我們到海邊去走走。”
我覺得不可思議:“你不午睡?”
“外國沒有午睡的習慣,走一個小時,你還可以睡一個半小時。”
“好吧。“
我和唐曼沿著沿海大道散步,她教我英語,發現我進步很快,便問道:“這些都是高中英語里學過的,你當時沒學會嗎?”
我有點無語。那是一段傷心的往事。我讀初中時,英語老師叫我站起來讀單詞,我剛念了兩個單詞。
他就說:“別人念不準,還有點倫敦郊區味道,你念的,一股禾村那方味。”
老師沒有說錯,同學們都用中文注音。比如“謝謝你”,別人注音是“三克油”,我用禾村方注成“送狗油”。莫怪老師諷刺我,我離倫敦郊區都有十八環。
從此,我就怕開口念單詞了。便說:“學過,可是我不敢念。”
她笑得打哈哈:“但是,你可是一個勇敢的人啊,還敢和保鏢比武。”
我也不解釋,只點點頭。
她好奇地問:“萬老師,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說吧。”
“你對克魯克派保鏢保護那么反感,是不是為了學英語啊。比如早上,中午,晚餐后,我們就有更多的時間相處?”
我搖了搖頭。
她吃了一驚。問道:“那是?”
“為了早日治好克魯茲。”
“我不理解。”
我笑道:“到時就會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