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在電話里說了半個小時,情況大約是這樣:
子母山風景區的環境衛生一年比一年好,省廳要求市局推薦一名同志當全國先進個人。張局長就叫明白叫到辦公室秘談,要明白把子母山的封閉治理,按勞計酬的功勞讓給他。
我說:“你歸建設局管,他在城管局,怎么扯到一起了?”
明白說:“我們市里搞改革,把環衛又放到城管,城管和建設局合并,我們還是在一起。”
我說:“真是亂糟糟,搞不懂。”
明白接著敘述:
張局明確地告訴明白,這個點子是他張局長出的,明白只是在局領導的指揮下,做了些具體工作。并且指令明白負責先進個人的材料把關。
明白就不干了,說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這點子是他明白想出來的。張局長就放風,說當時也是為了幫明白一把,讓他上個臺階,就默認了。既然給了明白這么大的好處,他還翻臉不認人,見名譽就爭,這種人屬于心術不正。
所以,現在兩人鬧得水火不容,上面領導也無法判定誰是誰非,就把這個先進指標取消了。
明局長最后道:“我也不好把你抬出來,這樣對我不利。只好吃個暗虧,現在兩人水火不容。好久就想跟你談談心,可總是拿起手機又放下,跟別人就更談不上聯系。上完班就回家,大師啊,我真的有點心灰意冷。”
我安慰了他幾句,一時,也感覺自己無能為力。我不在體制內,這種事根本插不上手。
這個張局長確實手段老辣,而且不要臉,他說點子是他想出來的,誰也沒有錄音,誰也不當不了判官。
再說,他原來默認是明所長的功勞,是為了幫助明所長,讓明所長在仕途進步,現在,明所長變成了明局長。在別人看來,明白才是一個過河拆橋的小人。
我為明白擔心,這樣鬧下去對明白不利,正職要找副職的麻煩很容易,可以先孤立他,然后找他工作的小失誤,一再放大,再去市局領導那兒多反映反映,說不定明白這個位子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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