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我和旭日集團、石哥和旭日酒店分別簽了合約。酒店給石哥的工作室兼住宿,也安排在十七層。
合約簽過后,旭日集團果然把100萬安家費打到了我賬戶上。10月15日,我就把欠建行的50萬,連本帶息還了,吃晚餐時,給了我娘一張卡,說里面有20萬,送給她做生活費。
我娘驚訝得快掉下巴:“真的給了你100萬?”
我不回答,再交了一張卡給我姐夫:“里面有10萬,你負責去上州把新房子的電器設置,零星用品添置好。剩下的就送給你和姐姐。”
我娘說:“山紅真有錢了啊。”
我姐對我姐夫說道:“精裝房要添置什么設備?中央空調,水電煤氣都到位,你就買一個電視機、一個冰箱,加上餐桌、書桌、碗筷,日常小用品,要不了多少錢。先去取五萬塊交給我,免得你亂用。”
我娘不高興了,說道:“高旭,你電視冰箱要買好一點啊。”
我姐說道:“娘,你不懂行情,現在的電器非常便宜。”
我娘看來是要掃一掃我姐的威風,沉著臉說:“交五萬六萬給你都行,你別當著我說,高旭從不亂花錢。”
我姐陪笑臉:“對不起,我性子直。以后注意。”
吃完飯,我姐開著車子去了米粉店。我和我姐夫準備到工作室去商量些事。我娘余怒未消,對高旭說:“你不要聽她的,現在無法無天了,東西要高檔一點采購。”
我姐夫連連點頭。
到了工作室,依帆煮茶,然后,各人倒一杯,我叫依帆坐下,說道:
“姐夫,你和依帆明天就去上州,先把東西采購好。然后,我陪爹娘,還有姐姐、小林過來,舉行一個小小的過火儀式。
過了火,依帆留下,照顧兩位老人的生活。我和石哥,都簽的是十一月初過去,到那時,我和石哥再去上州。
小林呢,暫時不動,她要明年才過去,一方面,她們公司有規定,要干到年底才發獎金。這個并不重要,她是家里的頂梁柱,下面有個讀特教學校的啞巴弟弟,這個事她要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