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交給我時,我順手將自己準備好的紙片放在左耳,一邊說:“我聽聽是個什么字。“另一邊早已弓開有字的紙片。
“你能聽出來?”他兩直勾勾地盯著我。生怕漏掉每一個細節。
不待他反應過來,我說:“告訴的‘告’”。
男子張著嘴,半天沒有出聲,然后才點點頭。
“測什么?”
“我準備和別人打官司,逼得沒辦法,不知這官司能不能打贏。”
這種測字,師父告訴我的經驗是,最好不測。但不測也不好。
面對打官司的事情,就是了解事情,勸慰人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是師父告訴我的基本法則。
既然人家是專程來找我,我也不能露怯,便問:
“官司必有起因,你得告訴我起因是什么。”
男人敘述,他住西城郊區,包了一口水塘,起碼有兩萬斤魚,上次下大雨,把塘埂沖垮,魚就全部沖到隔條堤的另一個魚塘去了。
他姓林,對方姓劉。他找老劉要魚,老劉說,老林啊,鄉里鄉親,好說,我那塘里有三萬斤,現在我們干塘,多于三萬斤的,你全部拿走。
這不是耍無賴嗎?他塘里哪有三萬斤?一萬斤都不夠。但他就這么橫。找村里支書調解,調解不成,找鄉里司法員調解,也調解不成。
司法員說,你們都不同意調解,那就去打官司。有人告訴我這官司也難打。我告人家就要我去找證據,我哪里知道有這種事發生?若是知道,他每次放魚苗,我先錄像,也是個證據,可是,我現在一點證據都沒有。
聽完,我也為難了:“是啊。證據難找。”
老林見我一副為難的表情,便說:“我是大紅袍茶樓蕭老板的表弟,他要我來找你。”
哦,原來如此,看來,我給老蕭出了個主意,他生意好了,就把我當成了智多星。
當然,擁有“智多星”這個稱號,是我夢寐以求的好事。這預示著滾滾不息的客源。滾滾不息的客源中,今后必定有鄧總、蘭總、余總、何總這樣一類的大客戶。就更預示我今后有用不完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