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項指控,他都點頭承認。
“我做了。”他說,“我認罪。”
唯有在被問及“是否受警隊指派”時,他沉默片刻,道:“我曾是octb臥底,但三年間,我逐漸模糊了身份。我開始享受權力,享受恐懼,享受別人叫我‘南哥’。我忘了自己是誰。”
法官問:“你為何自首?”
林國南抬頭,目光平靜:“因為我終于明白――救贖,不是被原諒,而是主動承擔。”
庭審結束那天,旁聽席爆發出掌聲。
法官宣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林國南起身,鞠躬,平靜走入囚車。
四、獄中歲月
赤柱監獄,c區。
林國南被安排在單人牢房。獄方本想給他特殊待遇,被他拒絕。
“我是囚犯,不是英雄。”他說。
他每天六點起床,做俯臥撐、仰臥起坐,然后讀《論語》與《警察倫理學》。他寫信給陳志明,建議設立“臥底心理支持機制”;他給年輕警員寫信,勸他們“永遠不要為了目的而放棄原則”。
他也收到信。
程志安從曼谷寄來一包茶,附:“你說得對,茶比槍好。我母親去年走了,但我終于能睡個好覺。”
張永成的女兒寄來一張照片:她考上了警校,站在父親墓前,穿著制服,敬禮。
陳志明寄來一份報告:octb已設立“林國南特別監督小組”,專門調查警隊內部腐敗。
最意外的,是一封來自周國棟的信。
信很短:
林國南讀完,久久不語。
他將信折好,放進枕頭下。
他知道,周國棟終于醒了――可代價,是一生。
三年后,一個消息震動警隊:
林國南申請提前假釋,條件是:永久退出警隊,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執法工作。
陳志明親自去監獄見他。
“你瘋了?”陳志明說,“你還有九年才滿刑,現在出去,條件這么苛刻,值得嗎?”
林國南微笑:“值得。我不想再穿警服了。我想做個普通人。”
“可你已經是傳奇了!”
“傳奇是別人給的。”林國南望著窗外,“我想找回自己。”
他解釋:
他不想再被“英雄”或“罪犯”的標簽定義;
他想去看看張永成曾想去的地方――云南、西藏、敦煌;
他想寫一本書,叫《影子之下》,記錄這場黑暗與光明的戰爭;
他想告訴世人:正義,不該以靈魂為代價。
陳志明沉默良久,終于點頭:“我支持你。”
202x年春,林國南走出赤柱監獄。
沒有記者,沒有掌聲,只有陳志明一人,站在門口,遞給他一個背包。
“里面是你的舊警徽。”陳志明說,“還有那本書的出版合同。”
林國南接過,輕聲道:“謝謝。”
“你真不回來了?”
“不回了。”他微笑,“但我永遠是警察。只是不再穿制服。”
他轉身,走向遠方。
陽光灑在他身上,拉出長長的影子。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張永成的話:
他終于明白。
他不是歸來于警隊。
他是歸來于本心。
一年后,云南大理。
一家小茶館開張,名叫“歸來”。
老板是個中年男人,沉默寡,卻泡得一手好茶。
他每天清晨開門,傍晚關門,偶爾給客人講幾個故事――關于江湖,關于警察,關于一個叫“影子”的傳說。
沒人知道他是誰。
直到某天,一個年輕警員路過,看見他泡茶時左手小指缺了一截――那是三年前槍傷留下的痕跡。
他怔住:“您是……林國南?”
男人抬頭,微笑:“我是。但那都是過去的事了。”
“可您是英雄!”年輕警員激動道,“我們警校還在學您的案例!”
“案例?”林國南輕笑,“那不是榮耀,是教訓。”
他為年輕警員泡了一杯普洱,道:“記住,真正的英雄,是那些從未墮入黑暗,卻始終堅守光明的人。”
年輕警員沉默良久,敬禮離去。
林國南望著他的背影,輕聲說:“張sir,我回來了。”
風拂過茶館的旗幡,上面寫著兩個字: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