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在西州任上之時,就考慮過要調動孟衛東的工作。
可是他也知道,自已在西州任職不會太久,把孟衛東安排在西州,并非良策。
張俊的心腹本來就不多,孟衛東算是一個。
好鋼要用在刃上,心腹也要放在重要的崗位上,才能發揮出最大的作用。
對一個領導來說,除了人事大權之外,還有兩個權力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大的。
一個便是財權,另一個是執法權。
張俊現在分管省城的財政、稅收等工作,又兼管臨鋼集團和臨革廠,手里的財權算是有了。
可是他還需要尋求更多的權力,也就是執法權。
執法權,說到底就是公權力。
而在普通人眼里,公安的執法權無疑最大的。
大到違法亂紀,小到交通安全,還有現在流行的網絡安全,都歸公安部門管。
而世間之事,不出事則已,一旦出事,幾乎都要和公安部門打交道。
一個領導,如果不能掌握這種執法權,那很多命令,很多事情,都會舉步維艱。
張俊想把孟衛東調回省城,一來是因為孟衛東的確和妻兒兩地分居,長此以往不是個事;二來孟衛東用得最為順手,可以幫張俊處理很多不方便出面的事情。
現在張俊要調查好幾起案件,身邊卻缺少一個得力的助手。
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孟衛東。
孟衛東比王有亮更好用!
要用到孟衛東,就必須先把他調回省城工作。
而要調孟衛東回來,張俊的渠道,就是找馬紅旗幫忙。
只要馬紅旗開了口,這個事情應該是不難的。
調孟衛東回來容易,可是安排他在哪個部門?
擔任什么職務?
卻大有講究!
如果是像王有亮一樣,去省委政法委辦公室,那馬紅旗一句話就能解決好。
可是要進省城公安局工作,還要安排一個不錯的職務,那就比較困難了。
在省城市公安局里面,也只有常務副局長一職,最適合現在的孟衛東。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的權力相對較大。
因為公安局是很重要的一個職能部門,從局長由副市長兼任,就可以看出來。
要知道,就連發改委、財政局這些重要的部門一把手,都沒有高配副廳。
作為市公安局的高級領導成員,常務副局長在公安局內部擁有較高的地位和影響力,其職責重要且涉及廣泛,包括但不限于協助局長處理公安局的日常工作和重大案件,以及在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在市公安局中,常務副局長的級別通常較高,一般為廳局級副職或縣處級正職,具體級別取決于所在市的行政級別。他們不僅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還經常需要在重大案件或緊急情況下做出決策。
馮漢章是副市長,公安局平時的具體工作,都是由常務副局長在抓。
就南方省省城而,市公安局長高配副廳,常務副局長則是正處級別的干部。
如果能把孟衛東安插在這個位置上,無疑是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