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象州發生的第一樁事,就與鄒建春在干旱季節搞旅游節有關。
當時,為了保障搞活動的長洲島淡水供給,鄒建春請了運水船往長洲島運淡水。
然而,就在他到天際城出差那幾天,這運水船因在水潿島的水庫抽水,與抗旱的果農發生沖突。導致雙方發生械斗,運水船也被毀了。
事后,鄒建春雖然將水潿島果農抓走,將他們罰了七十萬元,最終還是省委的干涉,他才將人放出來。
但是,船主丁長征,卻是天天堵在象州市政府門口,索賠船只被毀,以及之前運水的船費,共計1600萬元。
因丁長征鬧多了,鄒建春只得派出常務副市長李麗華,代表象州市政府,與船主丁長征進行交涉,商談賠償事宜。
他本以為李麗華經驗豐富,能夠妥善處理此事,卻沒想到這一安排,又埋下一顆隱患的種子。
這次,丁長征獅子大開口,一上來就要1600萬元賠償。李麗華清楚丁長征那船的新舊程度,而且還找相關類似的船只,打聽了折價水平。
就丁長征那船,全新的造價,也就是1200萬元左右,如今折半,最多只值五六百萬元。再加上運水費用三百多萬元,兩者相加,最多給他90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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