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金敏聽著路北方自攬責任這話,神色萬分復雜。當然,他也知曉實情,當時,確是路北方拍的板。
“既然這樣,路書記,那……”沉默了片刻,烏金敏緩緩開口道:“到底怎么來處理這事,我回去和烏爾書記,再商量商量。”
烏金敏在說了這句后,便走了。
也就是他找路北方談話后的第二天,一份處分通告,就掛在省紀委的網站上。
這份“關于對新港碼頭相關責任人進行處分的通告”,除了增加路北方為警告處分外,還加了兩個人來扛這事。一是開發區負責安全生產的副區長林平,二是長江新港的副總安南生兩個名字。
其余王省國、李丹溪,均按路北方的意思,作記過處分。
其中林平責任最大,作降級,解除開發區班子成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