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阮永軍觀點和態度不同的是,常務副省長林振洲,原本滿心期待著路北方此次打擊犯罪行動所追回的款項,有一部分,能成為省金融監管局來分配,這個單位,就是他對口聯系的。
畢竟,省金融監管局在此次案件處理過程中深度參與,付出了諸多努力,從案件線索的收集,到后期行動的緊密配合,每一個環節都凝聚著監管局工作人員的心血。
然而,路北方不僅沒有給金融監管局撥款,反而未經他的同意,也未遵循正常程序,擅自將追回款項中的1500萬元,劃撥給了滇邊省。
這一行為,瞬間如同一把火,點燃林振洲心中的怒火。在他看來,既然省金融監管局參與了案件辦理,那么這筆追回的款項,理應歸功于省金融監管局占有。路北方此舉,無疑是對省金融監管局以及他本人的一種忽視!加之以往的種種,這讓他對路北方存有極大的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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