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蕭燃也沒辦法,只能在再做打算。
莫非我蕭某人今生賺了錢,想買個稱心如意的房子都不行?
剛放下手機,又收到李妙晴的消息:來公司。
幻想娛樂。
總經理辦公室內,李妙晴將一份文件推給蕭燃,“看一下,覺得沒問題的話就簽了它。”
“什么東西?”
“合同啊,你現在不是幻想娛樂的員工,這是一份你作為獨立藝人授權給幻想娛樂發行《童話》的歌曲、v以及相關產出的合同,其中你的義務和酬勞都已經標明,你看一下滿意的話就簽了吧。”
發行一首新歌,確實是比較大的商業活動,就算蕭燃和李妙晴很熟了,也不至于連合同都沒有。
再者,李妙晴代表的是幻想娛樂,而非她個人,所以簽合同還是很有必要的。
蕭燃默默看著合同內容,大部分都沒有問題,唯獨有一條讓蕭燃百思不得其解:藝人獲得的收益的其中50由云城分部總經理李妙晴代為保管并在第一季度結束時一次性支付。
“這是怎么回事?”
蕭燃指著這條明顯不合常理的合同規定詢問李妙晴。
李妙晴看了一下,露出一個不自然的笑容,強行解釋:“你是獨立藝人嘛,既沒有經紀人,也沒有運營工作室,公司和你合作還是有很大風險的,付了你上萬的定金,要是你中途跑路了怎么辦?所以上級經過討論之后,決定由我先保管你第一季度的收益,免得你跑路了。”
“還有這樣的?”
蕭燃瞪大了眼睛,總覺得哪里不對,可是又說不出來。
姑且認為這是幻想娛樂的保險措施吧。畢竟是大公司,這點防范意識應該是有的。
“好啦,沒問題的話就趕緊簽了,盡快安排歌曲錄制,然后再拍攝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