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虎走到入山口,遇到張三。
打了個招呼。
張三看到李虎背著槍,好奇問道:“槍拿來的?”
李虎隨口道:“公社民兵給的。”
張三:“啊?”
“你哪來的面子?”
“還跑公社去借槍了?”
李虎笑了笑:“人家主動送來的。”
“公社主任帶人來,說只要我從山里打到大型獵物,就認可我當守山人。”
“嘿嘿。”
對他來說,這真的是件好事。
去山里打獵。
那不是有手就行嘛。
只是打個大型獵物,弄個狍子回來,也能交差,但李虎覺得,那樣沒啥意思,他打算給自己增加點難度。
就去打猞猁。
要是能把猞猁打來,公社那邊自然不會有什么話講,也能給張援朝這些關心他的長輩吃一個定心丸。
連猞猁他都能打開。
在山上住著,當守山人,為靠山屯巡山,還有什么不行的。
張三一琢磨,嚇了一跳:“等會,等會,你給我說清楚,到底是咋回事?”
雖然李虎說的輕松,但他也聽出來這里面不對勁。
哪有逼著人上山打獵的。
李虎簡單說了說。
張三罵了幾句舉報的人,拉住李虎的手:“小虎,你可別沖動。”
“咱回去。”
“再想別的轍。”
李虎搖搖頭:“三大爺,我沒沖動。”
“我有把握。”
“走啦。”
不等張三說什么,他大步往山里走。
張三追上來:“那我跟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