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母那時候剛生了一場病,家里的錢花了個七七八八,即便如此,他們還是準備了八十八塊錢以及一塊女士手表帶到襄市。
穿越女見了他們一面,嫌棄錢少,嫌棄手表是二手的,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而且還把手表給扔了。
自此后,穿越女沒在見過林家人。
林家人不知道這些,家里出了事兒,給她打電話寫信,都是找到之前村子那個大隊的。
大隊說她結婚就搬走了,再也找不到人,信件自然退回,電話也沒辦法回復。
林知夏理清楚緣由,唇瓣顫抖著問:“所以,爸受傷……就是……我,結婚那幾天的事情?”
京城到襄市不過七八個小時的火車,林父林母是提前兩天抵達的襄市,就想要為這個疼愛的小女兒操持一下婚事。
他們帶的除了八十八塊壓箱底的錢跟手表,還有一些錢,是打算給女兒買幾套新衣服,新鞋子,被褥等等家用物件的。
可一見面,還沒說一句話,寶貝女兒就伸手要錢,前后不到一分鐘,他們就被這個寶貝女兒傷透了心。
想到這一點,林知夏捂著心口跪倒在地,她怎么能這樣!怎么能這樣對她的爸媽!
她偷走了她的人生,偷走了五年啊!整整五年!
為什么不好好珍惜!
林母淚流滿面地抱住女兒,一下一下撫摸著她的發絲:“這不是你的錯,媽媽知道。”
她看向林知著,聲音壓低幾分:“我跟你爸早就說過,你妹妹不是你的妹妹!變了個人,你就是不相信,你看看,這才是你的妹妹!”
林知夏怔愣住,呆呆看著林母。
林知著抹了一把臉,面無表情地看著林母:“媽,我都說過多少遍了,鬼神之說那是封建迷信!不可信!她林知夏就是狼心狗肺!”
林母護著林知夏:“她就是被那孤魂野鬼霸占了身體!你妹妹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是我親手帶大的,她一眨眼,我就知道她要說什么話,打的什么主意!”
“那天我們看見她,就知道她不是我們的寶貝,不是我們家的知夏!”
“我們家的知夏怎么會不知道,那塊手表,是她奶奶給她的遺物,怎么舍得摔壞呢?”
原來,爸媽都知道,爸媽知道,那個人不是自己,他們才會失魂落魄。
爸媽那個時候一定很傷心吧?女兒沒死,可是女兒卻不是他們的女兒了,孤魂野鬼占據了他們女兒的身體,他們的女兒去哪里了?
當時那樣的社會環境,他們無法去尋找,又是怎樣的煎熬。
林知夏放聲大哭:“媽!”
林知夏所有的委屈,在這一瞬間爆發。
她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一睜眼就變成了二十三歲,一睜眼就承受罵名,如履薄冰。
一睜眼就已是人妻,甚至這個丈夫,她見都沒見過。
林知著冷哼:“這就是你管用的伎倆!做錯事,抱著媽媽哭一哭,撒個嬌,就可以躲過去,你這次害的爸爸那么慘,還指望爸爸能原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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