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說完,靜靜看著陪審團的眾人。.。品w
良久,她緩緩說道:“潘哲,是自己服下安眠‘藥’,是自己走樓梯去浴室,是自己脫掉衣服躺進浴缸,所以尸檢沒有任何外力痕跡!所以浴室地板留有積水!所以監控沒能拍下張曉娜和江桓的身影!不是他們避開了攝像頭,而是他們根本沒有返回別墅!
你們是否在想,我有沒有證據來證明這些推斷。檢察官的推斷有證據嗎?辯方律師的推斷有證據嗎?事實,這個案件最微妙的地方,在此處!――
我們有兩個被控謀殺的嫌疑犯,卻沒有任何直接、關鍵、決定‘性’的證據!只有一堆間接證據!這種間接證據,我也有,并且可以列舉出許多。”
慕紫回到座位,拿起一張單據的復印件,舉在手展示給陪審團成員們看。
“這是潘哲當晚叫的外賣收據,現在絡支付非常方便,可是他選擇了現金支付,也是說,送餐員必須見到他本人,拿到現金才能離開。再看他點了什么外賣,12寸的披薩。
諸位,在晚10點,死者一個人,點了一份12寸的披薩!不是6寸,也不是9寸,而是可供四人享用的12寸披薩!他吃得完嗎?他吃得下嗎?自己養了十年的藝人要隱退、要結婚、要跟別的男人跑了,他還有心情吃披薩?!
他點這份12寸的披薩,只出于一種心態,那是點貴一點食物,送餐員才會更加盡職盡責的找到他啊!否則收不到錢,是會挨老板罵的!”
慕紫放下手,看著陪審團說道:“如果你們仍然覺得不夠有說服力,沒有關系,我還有其它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