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楊的結案陳詞,可謂把周琛剛才的觀點堵死了。
但事已至此,臨時改變策略已是不可能,周琛依舊將矛頭直指江桓。
“物證,安眠‘藥’是他買的,他想拿到安眠‘藥’很容易;動機,他和潘哲積怨已久,他痛恨潘哲對自己‘女’友的控制!最重要的是,我的當事人張曉娜,與死者感情深厚,彼此信任,根本不可能下如此毒手!――
更不要提,從一樓到二樓有很長一段樓梯,試問一個柔弱‘女’人,怎么把體重遠超過她自己的、且已經昏睡過去的潘哲,搬運到二樓的浴室里?她根本不可能做到!是江桓,江桓恨潘哲,江桓想要拿回視頻,江桓殺了潘哲!是江桓一個人干的!”
周琛慷慨‘激’昂,為了讓陳詞顯得更有力度,他的語氣抑揚頓挫,收尾處斬釘截鐵。
江桓的臉‘色’越發難看,慘白泛著青,只覺得自己已經萬劫不復。
最后輪到慕紫。
她緩緩起身,來到陪審團眾人前,靜默片刻,開口道:“謀殺案的審判總是很難,因為我們常常會聽到多個版本的故事,而故事聽多了,事實真相會變得模糊。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點沒有,今天的故事,都有一個共同點,那是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兩位被告殺人。讓我們來看看,我們現在都有什么證據?
一,安眠‘藥’,張曉娜是‘藥’的主人,江桓和她關系親密,可以輕易拿到安眠‘藥’,這樣足以指控他們殺人嗎?不,大家別忘了,潘哲和張曉娜關系也很親密,他也能拿到‘藥’。
二,指紋,指紋能說明什么?張曉娜和江桓去潘哲家里討論第二天的婚禮,他們一邊喝酒,一邊聊天,酒杯沾到指紋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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