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說完,看向法官:“法官大人,這名證人雖然在陳家做事有長達一年半的時間,但事實,她只是負責午飯和晚飯,大部分時間在廚房或是自己休息的房間,而我當事人陳北岸先生,與死者蔡欣女士感情不和,一年近乎一半時間處于分居狀態,證人對我當事人根本不算熟悉,僅憑一個背影指證我當事人謀殺,是不合理的!我懇請法庭將該證人的證詞從記錄刪除!”
“衣服!”檢察官憤然道,“女傭看到陳北岸穿著黑色的西服逃走,警察抓到陳北岸時,他身穿的是一件黑色西服!”
“哦,黑色西服是嗎?”慕紫轉身望向旁聽席,“一、二、三……七、八……好吧,我數不清了,今天穿黑色西服的男士真是多啊,我們可以看到,陪審團里也有兩位男士穿了黑色西服,good!很帥不是嗎?這實在是一件百搭的衣服!”
檢察官臉色鐵青:“反對辯方公然嘲諷!”
“嘲諷?”慕紫失笑,“我想提醒檢察官,你今天穿的衣服,也正是這樣一件黑色西服!僅憑一個1.5秒的匆忙背影,一件黑色西服,要控告我當事人謀殺?檢方是否存在藐視法庭罪?”
砰、砰、砰!
法官敲響法槌,年邁而肅穆的臉露出不虞,“如果你們需要的話,我可以宣布休庭半小時,等你們吵完了再開始?”
“抱歉。”檢察官臉色難看。
“對不起。”慕紫從善如流。
“證人證允以保留,但我會提醒陪審團,在評議案件時考慮該證的有效性。”法官看著慕紫,沉聲問道,“辯方是否有其他有價值的證人或證據?”
“是的,法官大人。”慕紫微笑著道,“我想詢問控方證人,張肅銘警官。”
砰!法官利索的敲了下法槌:“請證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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