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宴之后,顧涼再沒有見過藍可馨。
他很不喜歡自己的女人在外招惹是非,而藍可馨還不算是他的女人,他更沒必要去容忍。
說白了,藍可馨的存在,對顧涼而,就類似鄰居家的小孩過來串門做客――談熟悉,確實很熟悉,談交情,卻未必有多深的交情。
哪怕顧涼的母親,與藍可馨的母親是閨蜜,也僅僅是在一起打牌、一起做美容、一起購物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情誼,當真的觸及利益時,這樣的閨蜜關系不堪一擊。
藍可馨被顧涼拒之門外,不但見不到顧涼,連顧宅大門都進不去了。
她頓時心涼。
無助之下,她打電話向顧涼的母親求助,可是人家是親生母子,怎么會偏袒外人?藍可馨的哭訴只會讓顧母覺得她無能,抓不住男人的心,最后不過敷衍的安慰了幾句。
藍可馨不甘心,見不著顧涼,她就去找顧。
她與顧年齡接近,有兒時的情誼在,顧只當兩人是尋常的小矛盾,就把藍可馨帶了回去。
顧涼見到她后,難得耐心的道:“你年紀還小,偶爾犯一次糊涂我可以既往不咎,馮家也會三緘其口,沒人知道這件事,你可以安心念書,以后不必再來找我。”
顧涼覺得自己對藍可馨,已經算是仁至義盡。
她犯的錯,他幫她善后,并且不追究她的責任。若不然,現在藍可馨已經成了訂婚兩家的眼中釘、肉中刺!誰家大喜的日子遇到這么一出之后還能忍氣吞聲?
可人是顧涼帶去的,出了事,顧涼覺得自己應該承擔責任。
藍可馨一聽顧涼說不要來找他,眼淚頓時流出來,哭道:“顧大哥,你是為慕紫的事怪我嗎?我是被她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