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不緊不慢吃著三鮮餛飩,聽他發完一大堆牢騷抱怨,而后說道“一會兒把電子版的案件卷宗發我郵箱,資料盡量全面一些。”
小明“……”
片刻后,他真要哭了,“小姐姐,咱們真的不能這樣……”
“我知道。”慕紫嘴里吃著餛飩,聲音含糊不清,“放心吧,我沒想成為全民公敵,也沒讓你立刻答應對方,先看看卷宗,要是有搞頭,我們再商量著來。”
有搞頭,意思指這案子里有值得折騰的內情。
小明的心情苦澀而糾結,他那小律所每日里忙的都是扯皮罵架的鄰里糾紛,身為一個男人,不是不惆悵,有時候雄心壯志冒起來,也會期待警署里的表姐能介紹幾樁大案給他做,現在倒好,大案真的來了……
可是,這是會引起民憤的啊……
要是被人知道他給虐殺案的殺人狂魔辯護,只怕第二天,律所就會被人砸了!
“小姐姐……”曲明駿還想再掙扎一下。
“吃早飯呢,回頭再聊,案件卷宗記得盡快發過來。”慕紫說完,掛了電話。
“案件卷宗是什么?”身旁的白薇問道。
“是課外作業。”慕紫學會了慕容承那一套,瞎胡扯,“我和同學加入了學校里的偵探社,模擬案情調查,這個是課外作業。”
“哦,這樣啊……”白薇果真沒有懷疑,說道,“格瑞的課外活動挺豐富的。”
“是啊。”慕紫應和。
吃完早飯,慕紫回房間查收郵件。
要不是曲明駿提到夏女士,她甚至都不知道這樁案子的兇嫌姓夏。
――夏辰安,單親家庭隨母姓,21歲在校大學生,11月2號有人看見他從幼兒園門口帶走女童周萱萱,6號周萱萱的尸體被人發現,尸體手腳被跳繩捆綁,而跳繩最后被證實是夏辰安在案發日當天于超市購買所得,這個算是指控夏辰安的關鍵性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