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補償標準很高!”
“終于輪到我們這兒了!”
……這些真假難辨的傳,讓原本沉寂的片區瞬間沸騰起來。
很多聽到風聲的人趕來買房,可惜這片房源已經被鎖定,禁止炒作和交易。
又三個多月后,穿著正式制服的工作人員便挨家挨戶上門,開始了初步的意向征詢和摸底工作。
當工作人員來到秦志華家時,他沒有急于詢問補償標準,而是提出了一個醞釀已久的請求:
“關于拆遷補償,我愿意少要一些……我只有一個請求,能不能想辦法,幫這孩子把戶口上了?”
林如萱已經三歲多了,卻還是個沒有身份的“黑戶”。
田玲玲連名字都沒給她起,更別提為她上戶口了。
工作人員看了看他懷里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耐心解釋:“按照規定,如果是親生子女,父親只需要帶孩子去做一份親子鑒定,證明血緣關系,就可以辦理戶籍登記了。”
秦志華臉上掠過一絲尷尬,他輕輕將林如萱哄到門外去玩,這才關上門,壓低聲音對工作人員坦誠:“不瞞您說,如萱……不是我親生女兒。她媽媽當年未婚先孕,生下她沒多久,就把她扔到我家,自己跑了……”
工作人員了然地點點頭,神色緩和了許多,給他指了條明路:“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得先帶她去公安局采血入庫,排除是被拐賣兒童的可能性。
“只要確認她是找不到父母的棄嬰,你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請辦理收養手續,到時候戶口自然就能跟著你落了。”
后續的幾個月,秦志華幾乎跑斷了腿。
他最終用少拿一套房的拆遷款為條件,交換到了收養登記證。
從此,林如萱被改名為“秦如萱”,成了秦志華法律上的“養女”。
另一邊,拿到拆遷款的譚蓉,馬上就辭職了。
她用這筆錢在市區買了套精致的小公寓,剩下的錢存了定期,靠著每月的利息,直接不上班了。
陸云晴同意譚蓉的辭職,也不再打算繼續“監控”她。
經過這幾個月的近距離觀察,她算是看出了:
譚蓉骨子里就是個追求安逸、好吃懶做的普通家庭婦女。
之前那般汲汲營營想要攀附秦志華,本質上也不過是想找個長期飯票,擺脫自身的經濟困境。
她既無遠大志向,也缺乏相應的能力和魄力。
如今驟然得到一筆橫財,實現了“財務自由”的夢想,她果然就心滿意足地縮回了自己的舒適圈。
連上班都懶得,更不用擔心她拿著“重生者”的身份搞事。
陸云晴最后警告了譚蓉一次,不許她再靠近秦志華和秦如萱,也不許在外胡亂語之后,便揮揮手,徹底不管她了。
對譚蓉,她沒什么好擔心的。
廢物就算重生了,眼界和追求也依舊是廢物。
機會或許能改變一時的境遇,卻很難從根本上重塑一個人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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