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特別的緣分,才可以一路走來變成一家人。
鬼使神差的,周晴帶著堂哥一起,開始跟蹤起程依依了。
一直跟到程依依的工作單位,看著程依依進了單位的門,周晴才明白大家為什么找不到她。
在這種地方上班,找得到才有鬼了!
就算知道了程依依的下落,周晴也沒打算告訴我,她巴不得我們分開,重新和她在一起;她也沒打算對程依依怎么樣,如果她能和我順利地在一起,還要在程依依面前炫耀一把呢。
——今天之前,她是這么想的。
今天之后,她的想法完全變了,她把自己所受到的屈辱全部轉嫁到了程依依身上,她對程依依的恨也突破天際,她想除掉程依依,想殺了程依依!
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犯罪了,之前竊取商業機密,后來還想敲詐勒索,甚至收留了一個老家來的殺人犯。這些罪加在一起,判個十幾年沒問題了吧,也不在乎多加一樁殺人罪了,反正她活著也沒什么意思,不如再拉一個墊背的吧。
好閨蜜,就是要一起死。
對于周晴的要求,堂哥周方當然滿口答應,一來殺人本就是他擅長的事,二來妹妹收留自己,讓他十分感動,報答一下也是應該的。
程依依的事情,周方上次就聽妹妹說過,當時就把他氣得哇哇亂叫,這算什么好姐妹,簡直無恥至極!雖然周方是個粗人,但他知道這么做事不對,哪有搶姐妹男朋友的,這種人應該下地獄的。
周方之所以會這么想,也是因為周晴隱瞞了一些事情,比如吳云峰,她就沒提。
人嘛,總會不自覺地袒護自己。
所以在周方看來,程依依無故搶了妹妹的男朋友,實在罪大惡極、罪該萬死。.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