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知府有幕僚,一般當官的都有,縣令還有師爺哪,有什么案情和幕僚討論。
所以范香蘭會在家里偷聽到一些案子。
“三順姐姐,這個案子和表兄妹成親有關,所以我來說一下。”
福滿滿問道:“殺人案?誰殺誰?”
范香蘭搖頭道:“不是殺人案,是繼母狀告原配嫡子謀害她兒子。”
福滿滿聽著。
“有戶人家,原配生了一個兒子,病亡,這個不是表兄妹成親。娶的填房是表兄妹,生了三個孩子,一兒兩女,其中夭折一個。偏偏生的兒子越長越傻,十歲了家里人都分不清。繼母認為是原配子給她兒子下了藥,因為兩個女兒啥毛病沒有,害她兒子是為了霸占家產。”
福滿滿知道這個很有可能是近親結婚的后果,不一定是原配子謀害。
范香蘭說道:“那家男人去年沒了,今年要分家,族里見填房生的兒子傻,要把家產全留給原配子,但讓原配子養著傻子弟弟一輩子,到時給傻弟弟買個媳婦。填房不愿意,懷疑是原配子為了家產謀害她兒子,正月剛過就狀告原配子。”
福滿滿問道:“你祖父怎么說的?案子怎么判?”
“肯定不能她說是原配子害得就定案呀,得有證據。填房拿不出證據,唯一的證據就是她兒子。原配子說冤枉,他把弟弟當一個娘生的,一直愛護,就是這個愛護對他不利,因為有時間下藥。我祖父派人調查原配子有沒有買過藥,都買了些啥,還要調查周圍街坊。人要是作惡總有蛛絲馬跡留下來。”
福滿滿發現范香蘭越來越熟練案情操作了,只可惜是個女子,要是在現代,可以學法律,當個律師或者女法官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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