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輝辰酒店有自己的居住習慣,住的房間相對固定,沈清遙知道他住哪兒。
那個房子里,時憶晗也在。
時憶晗是被手機鬧鐘吵醒的。
下午四點多還有課,她特地調了鬧鐘。
醒來時屋里沒看到傅寧洲,但看到了他貼在房門口的便簽紙,上面是用黑色簽字筆留下的文字:
“公司有事,我過去一趟,就在隔壁,醒了給我電話。”
時憶晗伸手把便簽紙撕了下來。
傅寧洲的字很漂亮,很標準的行書,剛勁有力,又帶著幾分落拓流暢的飄逸瀟灑,像印刷體般,看著很賞心悅目。
時憶晗學生時代就經常被傅寧洲的字驚艷,羨慕又折服,這是她想學也學不來的飄逸和遒勁有力。
有些人的優秀,是能具體到每一個細節的。
時憶晗已經有好一陣沒見過傅寧洲的字,再見時還是倍覺賞心悅目。
她盯著便簽紙上的字出神了會兒,收了起來,往屋里掃了眼,果然沒看到傅寧洲。
剛才他的便簽紙上還標注了時間,出去已經有一個多小時了,估計是真的有急事。
她在家的時候傅寧洲鮮少出去,偶爾出去也一般不會超過一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