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送了?”
林秀芳前腳剛走,后腳郵遞員就找到了他的同事。
“對啊!我昨天就幫你送好了,哎呀,咱倆這好哥們兒,不就是幫你干點活?怎么你還要請我吃飯?”同事攔住了郵遞員的肩膀。
郵遞員一把扯下他的胳膊:“你送給誰了?我剛才還看著人家本人了呢,看那樣子根本不像接著錄取通知書的。”
同事聽到這句話,眼睛也是瞪得老大。
“我送給他們村支書了啊!出門前,副局長還催我來著呢,告訴我直接送到大隊部去,我剛一進村就有人等著我,一路把我帶去了大隊部,人家書記就坐在里頭呢,還省的我挨家問的找人了。”
副局長?自己昨天的活就是他派的,郵遞員隱隱覺得不對勁。
“他們書記姓馮,前段時間出了事讓警察給帶走了,這事你忘了?”
“怎么可能忘?這可是咱們鎮上的大事兒,誰不知道啊。我見到的是副書記,不也算書記嗎?姓李!還給我簽了字呢,你等著,我給你找。”
看著同事翻出來的收據上李大山三個字,郵遞員縮緊了指尖。
“我昨天剛送的,說不定人家書記還沒給到她呢,你著什么急呀?”
聽到同事這么說,郵遞員的肩膀也松了下去:“你說的對,是我想多了,人家是副書記,怎么可能不知道輕重呢?”
林秀芳從郵局沖出來,騎著自行車就開始往家趕。走到一半,她狠狠一捏閘停在了路中間。
就這樣回去李紅艷是不會認的,這件事絕不是李紅艷一個人可以辦成的,必然是她后面的李長河,甚至是李大山。